如何补选村干部职务-如何补选村干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辞职:

1、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村民委员会会议的;

2、 因其他缘由不能正常实行职务的;

3、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不同意其继续担负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辞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是不是接受辞职。如果村民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则该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再担负职务。

4、 依法应当辞去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的其他情形。

村干部在任期间去世,不补选会怎么样

这可能会导致村里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程序。补选村民委员会个别成员的,由村民委员会主持;补选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重新推选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为保障村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及时进行补选。

一个工作周内。

补选村干部公示结束后,党委会立会决定任命,这个时间没有具体的要求与规定,正常情况下一般会在一个工作周内立会决定。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