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医闹现象-如何理解医闹
"医闹"是指在医疗机构内,患者或其家属采取各种情势的无理取闹、要挟勒索等方式来表达对医疗服务不满的行动。这类行动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侵害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就诊环境。
要理解医闹,首先要明确两点:一是医闹是一种违法行动;二是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1、 医闹是违法行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有以下行动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内容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内容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
(二)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
(三)屡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四)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强行进入或非法占用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影响交易秩序、公共卫生的;
(六)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七)非法拦截或强登、扒伺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的;
(八)破坏铁路、公路、电讯、燃气、水利等公共设施的;
(九)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行动。所以,任何参与医闹的行动都是违法的。
2、 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对医疗纠纷,首先可以由患者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没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能够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医闹是一种不正当的行动,它不但扰乱了医疗秩序,还侵害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我们应当积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加强本身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产生。
山东数名医闹在重症监护室烧纸钱,如何看待中国的医闹
又是一起医闹,最近几年医闹闹得越来越来越严重,经常会有医闹的新闻报道。那些患者家属或者受雇于患者家属的人员会在医院采取设置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甚至殴打医务人员的激进手段。
医闹这个事件是多方面的原因综合影响造成的结果。
首先是医院方。我们知道一般在医院救治的患者出现了纠纷,患者一般处于劣势的地位。首先是因为信息不对称,由于绝大多数的患者都几乎没有专业的医学相关知识,所以造成患者对医生的治疗和诊断没有一个判断的依据,虽然感觉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无法反驳和给出有力的证据,医院和医生总是站在有利的一方;其次患者在出现纠纷的时候面对的不是某一个医生,而是一整个医院共同体,甚至各种仲裁机构都由于有相关的利益驱使,站在医院一方。这就导致了公平的严重缺失,患者投诉无门,就只好采取这种极端的行为来抗议医院的不公平的处理方式。
其次是患者方。对于患者亲人急切的想让患者康复的心理我们都可以理解,医生也是可以理解和体会到的。但是中国有很多的患者和患者家属缺乏基本的素质和医学认识。他们认为自己发烧流鼻涕,就直接开一个感冒退烧药就好了;他们认为牙痛就只要开止痛药就好了,他们认为出钱来医院就医,医生就有责任一定把患者医治好。
这些都是非常错误的观点。其实医学不同于其他的学科,医学可以说是一门科学的艺术。他们像其他的学科一样有严谨的公式定理等等,直接进行运用就可以了。医学是没有的,面对人体这个复杂的系统,至今有非常多的疾病是没有对应的特效药的;有非常多的疾病是不知道他的发病原因的;有些症状可能对应着完全不同的疾病的,任何医学治疗都只是一个概率事件事件的。
你明白了这些,就知道了为什么医生要让你做那么多的检查。他就是为了尽可能的排除其他疾病,从而更高准确度的确定患者患的是某一种疾病,然后使用药物或手术去帮助患者尽可能的提高康复的可能性,这就是医生的工作。从这里我们不难发现,医生的工作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提高患者康复的概率,但是医生并不能100%保证诊断准确,也不能100%保证治疗一定能成功,患者一定能康复。能治好任何疾病的是上帝而不是医生。
就是因为有许多患者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看到医生让他们检查许多东西,他们就不愿意,发牢骚;最后除了是就怪医生。他们看到手术失败,没有治好就怪医生,大吵大闹,全然不管手术之前签署的责任书。所以医闹一个非常大的原因就是患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素质和素养存在问题。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所谓医闹团体的参与。由于患者医闹经常会请一些人来协助,于是有那么一帮人看准了商机。专门干这种受患者家属雇佣而进行医闹的买卖,甚至还发展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有专门蹲病房收集患者信息的,有专门找医闹群体的,有专门负责医闹的,甚至还有挑拨医患关系,挑起医闹的。这些人就加剧了一闹的严重性,扩大了医闹的范围。
由于多方的原因,导致了医闹事件的频繁发生。中国的医闹就是国民素质低下,金钱利益驱使,相关制度缺失下产生的一个怪胎。通过不断的提高全民素质,对医院进行大胆合理的体制改革,完善和健全相关的法制制度,就一定能从根本上消除医闹的发生。
最高检将暴力伤医列为重大敏感案件能否阻止医闹现象?
这是因为医生和患者,没有多交流,多理解,再加上一旦有些事情发生,不管是不是意外患者都会要求赔偿,一点也不理解,他们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根本就不管医院是不是尽力了,还有些医生素质不好,不愿多了解患者,好想就是完成一件任务一样,只贪图一些小恩小惠,跟本就不管患者死活,只顾自己的私利,所以才导致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应该可以缓解部分医闹现象,但若是提到阻止,似乎太乐观了。
询问了一下医院上班的朋友,她对我说,其实医闹现象,多数打人伤人的都不是患者家属,而是患者家属请来的职业医闹。
何谓医闹?医闹其实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 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
今年来,出现的不少伤医案件,有三分之二都是医闹打医生,剩下的,则是激动的家属。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里特别提到,将重点打击、从严惩处在医疗机构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行为的职业“医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挑动、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从事非法行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非法采供血液违法犯罪活动的游医、假医、“黑诊所”、“血头”,以及具有幕后组织、网络策划、涉黑涉恶、内外勾结等恶劣情节的犯罪分子或者团伙。
针对上述重点打击对象,《意见》还特别明确:“应当依法提出从严处理、不适用缓刑、适用禁止令等量刑建议。”
还有,针对此前频发的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强调,要从严惩处三类犯罪,即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侵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挑拨医患矛盾,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
从条例上看,的确是针对防止医闹做出的种种处罚措施,但若是实行起来,还是有不少难度的,比如那些医闹其实都很精,他们往往是一帮人在医院闹,门口还有人把风,一旦医院报警,他们就逃之夭夭了,等警察一走,他们又卷土重来,而警察不可能24小时都守在医院,医院则是24小时开门的,这也给了医闹者机会。
另外,不少医闹者请来的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他们在医院大喊大叫说庸医害人,一旦保安或者医生出来阻止,这些老头老太就会说保安打人啦,医生打人啦,然后职业打手出现,打伤医生,还说是因为医生先动的手,即使去到警察局,这事也说不清。
所以说,如果要彻底解决职业医闹,除了建立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互相信任,以及加大处罚力度之外,最好还要更注重监察力道,比如说可以像香港的医院那样,有专业的警员24小时轮班驻守,那样即使职业医闹,也不敢放肆,医患矛盾由来已久,医生把患者当暴徒,患者把医生当成贼,互不信任,这些都还需要各方面长时间的推进,才能慢慢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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