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职手续如何办理的-干部任职手续如何办理

干部任职手续的办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来讲,主要触及以下几个步骤:

1、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事项。干部任职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干部任职事项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2、 肯定考察对象。干部任职前,组织部门应当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德才素质、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了解。

3、 考察后构成考察材料。干部考察组要认真听取大众意见,全面客观地反应考察对象的情况。

4、 提出任职建议。在综合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任职建议,并向组织部门报告。

5. 组织部门审核任职资历。经批准后,干部任免按有关法律和制度办理。

以上内容是干部任职的一般流程,具体的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组织部门或相干的法律法规。

干部提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干部提拔前当然需要做审核和观察

干部提拔需要走的程序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遵循的程序是: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2)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考察觉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在上级党委考察之前或者本级党委决定呈报之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征求有关领导的意见。

:选拔干部坚持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