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收入怎么做分录-税金收入如何做账

1. 税金收入是指企业或个人从政府或其他相干机构取得的税款。在会计中,这部份收入通常被视为一项资产。

2、 在收到税金收入时,首先需要确认这是哪一种类型的税金收入(例如所得税、增值税等)。然后,根据相干的税收法规和政策,肯定应缴纳的税费金额,并将其记入“应付税费”账户。

3、 在缴纳税款后,需要将已支付的税款从“应付税费”账户中扣除,并记入“税金支出”账户。同时,也需要将这部份费用从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中减去。

4、 在会计期末,需要将“应付税费”和“税金支出”的余额进行结转,以计算出实际应纳税额。将这个实际应纳税额记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非活动负债-应付税款”。

5.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是一种基本的会计处理方式,具体的账务处理可能因公司和地区而异。在进行财务报表编制时,应当遵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交纳,要如何做账

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交纳,做账如下:

1、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在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表中实发工资额扣除个人所得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扣除个人所得税额);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工资表中实发工资额)。

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在获得收入所得后缴纳的一种税。我们作为社会当中,拥有社会属性的个体,需要使用国家各级部门提供的各项服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所得,具体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收入税费怎么做账

因为小规模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增值税只设置一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即可;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税金并入存货成本;

1.产生收入的时候,以不含税收入100元为例:

借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10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贷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

2.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

贷银行存款 3

3.如果您是有限公司,那么每月按当月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分别计提堤围费跟附加税;

如果您是个体,地税就应该属于定税,每月直接从银行账上扣款,直接入账,就不存在计提了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1、在企业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期末转出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然后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最后缴纳增值税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在取得收入时所产生的税费,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并且要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同时,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三级科目,方便核算企业的增值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