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称呼司法厅工作人员-如何称呼司法厅

司法厅是中国司法部门的一个组成部份,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司法厅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和履行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并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审判。对司法厅,人们可使用“司法厅”、“法院办公厅”、“法务厅”等名称来表示。

制台,抚台,潘台,臬台和道台的区别

如下: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藩台一般指承宣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从二品。

臬台一般指按察使,清代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正三品。

道员(又称道台),清代官名。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正四品。清代各省设道员,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

副厅级。

副厅级干部是六级干部,级别高于副厅级干部的有国家级、省部级正副职,司厅局级正职;级别低于副厅级干部的有县处级、乡镇科级正副职。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