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职能包括哪些内容和职责-监督职能包括哪些内容
监督职能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中对相干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它触及到许多方面,其中包括:
1、 监督部门活动:监督职能主要包括检查、审查和评估相干部门的工作效力和效果。
2、 审核计划和程序:监督职能还包括审核相干的计划和程序,确保它们符合组织的规定和标准。
3、 提供反馈和建议:监督职能还包括提供反馈和建议,以改良相干部门的工作效力和效果。
4、 辨认问题和风险:监督职能还需要辨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
5. 延续改进:监督职能还包括延续改进现有的工作流程和程序,以提高工作效力和效果。
什么叫职能监督
一般职能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以及各级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
专门职能监督是指专门的行政监督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它包括行政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
《地方组织法》规定,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一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它们进行工作,并且监督它们执行法令和政策。
扩展资料
一般职能监督主要表现为:
1、国务院对全国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它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委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规章;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作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领导或业务指导。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实行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厅、局、委员会,自治州、县、市、市辖区的局、科,这些工作部门除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外,还要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或者业务指导和监督。
4、对设在本辖区内不属于自已管理的国家机关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职能监督
纪检监督责任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一、监督政策执行情况
纪检监督机构的首要职责是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这包括对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偏离轨道,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监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纪检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通过检查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以及遵守廉洁纪律的情况,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监督权力运行过程
纪检监督机构要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全面监督。这包括对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和错用。同时,还要关注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受理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
纪检监督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这包括接受群众举报、开展调查核实、给予纪律处分等。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对党员干部的震慑作用,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纪检监督机构还承担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性修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综上所述:
纪检监督责任包括监督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权力运行过程、受理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这些职责共同构成了纪检监督工作的核心内容,旨在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七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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