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的存货如何记账处理-过期的存货如何记账

对已过期的存货,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依照本钱和可变现净值进行辨别,并分别计算相应的减值损失和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具体的账务处理以下:

1、 计算存货的本钱和可变现净值:如果存货的市场价格低于其本钱,说明该存货已产生了减值,此时需要将其账面价值调剂为公允价值。

2、 计算减值损失:如果存货的市场价格低于其本钱,且这部份差额大于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则需要将这部份差额确认为存货的减值损失。

3、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存货的市场价格低于其本钱,且这部份差额小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则需要将这部份差额全部或部份计提为存货跌价准备。

4、 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在下一年度确认了存货跌价准备后,不再进行摊销,但在后续年度,当发现存货的实际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需要对之前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回。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采取上述方法处理存货跌价准备时,需要遵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在处理存货跌价准备时,还需要斟酌相干的税收影响。

过期产品销毁的账务处理

过期产品销毁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确认存货过期报废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上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1、正常现象的报废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自然灾害造成的报废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人为原因、管理不善等,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存货报废的进项税额转出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予转出。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它非正常损失。

即正常报废的进项税额不用转出,非正常损失而报废的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会计账务处理的基本流程:

1、对原始凭证进行归类,依据出纳转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准确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记账、对帐,根据会计账簿(主要是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复核,就是检查是否有问题,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月末作记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5、编制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如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税、所得税等,数据表要准确,内容完整,分析说明。

6、编制年终结转损益表(也可逐月结转损益)。

7、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

8、所得税年度报告和其他各种税种,按照年度会计报表进行汇算、清算编制自查表。

9、将记帐凭证装订成册并妥善保存。

一、存货报废的会计分录:

1、发生报废时,应调减有关存货的账面价值,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核,等待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的账面价值)

贷:有关存货科目(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报废存货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如果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还要转出其计提的累计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2、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或责任人的赔偿)

管理费用(扣除残料及赔偿后的净损失,属经营损失的部分)

营业外支出(属于非常损失的净损失,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如果直接出售报废的存货残料取得收入

(1)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残料的价值)

二、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