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好马哲常识的方法-如何学好马哲常识

1. 熟习基本概念:首先要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概念,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剩余价值理论等。

2、 浏览原著:浏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如《资本论》、《共产党宣言》等。这些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来源。

3、 学习经典文献: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体现。

4、 掌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利用于社会实践中,通过对实践的理解和思考,深入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

5. 参加讨论或研讨会:参加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或研讨会,与其他研究者交换,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

6、 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程,从历史的角度理解马克思主义,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

7、 不断反思和批评: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程当中,不断反思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批评性的思考,有助于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

8、 寻求专业指点: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寻求专业的指点和帮助,比如找一名导师或参加相干的培训课程。

高中政治哲学常识中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等…

马哲主要掌握好一下内容即可:

1、哲学与世界观和方法论;

2、哲学的基本问题;

3、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4、两种历史观的对立; 6、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7、物质与运动;

8、运动与静止;

9、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10、实践构成了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11、实践的主体、客体及其相互作用; 12、意识的产生、本质和能动作用;13、世界的统一性和多样性;14、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15、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16、规律及其客观性;17、现象和本质;18、必然性和偶然性;19、原因和结果;20、可能和现实;2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22、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23、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24、对立统一规律;2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26、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及其相互关系;2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及其辩证关系;28、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29、科学发展观与唯物辩证法;30、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与认识的本质;31、主体、客体及其辩证关系;3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34、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35、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36、真理及其客观性;37、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38、价值;39、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40、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41、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42、生产力的内涵、构成要素和特性;43、生产关系的本质和内在结构;44、社会规律及其特点;45、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及其矛盾;46、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及矛盾;47、社会发展的动力;48、“生产力标准”的依据及意义;49、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和科学技术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50、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

我来解答一下,

“学的什么,谁教的,谁学的”楼主可以这么理解:

你的老师想出的题目有可能是马哲里关于辩证法的问题,

联系论和矛盾论

教学通常由三个个因素组成,即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就是楼主说的“学的什么,谁教的,谁学的”。学的什么指的教学内容,谁教的说的就是你老师,谁学的就是楼主你们学生。这问题延伸出来就是说教学是由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而形成对立统一的整体。于是便形成了三种关系,即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关系。这三种种关系,也就构成了教学过程中的三个矛盾。在三个矛盾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矛盾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其他则为次要矛盾。教与学之间的矛盾,对其他矛盾起领导、决定、制约、支配的作用。教学过程,其实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不断得到解决的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不过是师生关系的中介,是连接二者之间的纽带。教学内容虽然关系到每个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也会因人而异,会带有主观的、个性化的色彩;但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统一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教师和学生自主选择的余地不大,在教学中不会起到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至于教学手段,更是受教师的常识和教学能力的制约,受教学内容的制约,在教学中,一般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由此看来,抓住教与学这个矛盾,把它当作主要矛盾来解决,其他矛盾才有可能迎刃而解。教与学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再好的教学内容,再好的教学手段,都不会在教学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的作用,甚至还会出现东施效颦的笑话。

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一)从教师应该如何教看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教学内容的确定,是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作为依据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同时,教学内容的确定,还要以学生的身心发展、成长成才的需要为依据;以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各个年龄段的特征为依据,任何脱离学生的学习需要,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忽视学生的特征的教学内容都不会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甚至会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学生需要学什么是相一致的,教学内容的确定,既要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也要适应学生学习的需要,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

二)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看学生的学是教与学矛盾的主要方面

教学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运动的过程。解决谁的知与不知的矛盾,自然是学生的知与不知的矛盾,就是解决学生由不懂到懂,由不会到会,由不能到能,由不知到知,由知少到知多的矛盾转化过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即内因是依据;外因则是第二位的原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既然教学的本质是解决学生的知与不知的矛盾,那么,教师的教,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对学生来说都是第二位的原因,都是外部条件,即都是外因;而学生,只有学生才是教与学这一矛盾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即内因。“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就是师生这种内外因关系的生动写照。

学生对学习的渴求和愿望,持久不断的学习积极性,自学勤奋的学习精神以及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正是学生学习内因的具体体现。教师的教,就是激发学生学习的愿望和兴趣,尊重和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只有这样,学生的学习动机才能很好地开动起来。否则,学生的学习内因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教师的外因条件作用也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深入进去。深入进去和发挥出来的关系,正是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归根结底,学生的学是学生自己的事情,任何人包办不得,替代不得,强制不得。教学中教师的包办、代替、强制,是对内外因关系的颠倒,是违背辩证法的。

综上所述,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师的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认识到这一点,对摆正教与学的关系,建立正确的学生观,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乃至正确处理教学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楼主应该知道你老师出的题目的意思了,就是唯物辩证法里的矛盾论和联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