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缴社保如何入账的-自缴社保如何入账

1. 入账的会计科目:福利费。
2、 自主就业的个人在单位或集体企业从事各种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劳动,由单位发给相当于所在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并依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其中的个人承当部份应当计入“福利费”科目核算。
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保怎么入账
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保怎么入账
个人部分
分配工资
借:成本费用等科目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000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1000
贷:现金800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200
上交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200
贷:银行存款200
公司帮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保在工资里面扣,通过什么科目?社保费个人部分应挂在“其他应收款”,如果工资不在应付工资上核算,单位部份直接进管理费用,则:
第一步:
支付养老金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障费(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代付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工资收回养老金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付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如果单独收回个人部分,则: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付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
这样核算,可以更好地计算人个负担部分,也方便社保年检,也可以知道是否已均扣回,是否少交,少收。
公司负担的员工制服费用怎么入账应该是劳保费用
企业负担员工个人部分社保费能否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员工承担的按规定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能否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是否应作纳税调整?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 *** 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因此,企业为员工承担的按规定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要进行纳税调整。
公司为员工缴纳员工应自己负担的那部分社保费,以及为职工个人缴纳所得税,帐上应该怎么做全部倒算比如你要给职员的到手薪资是2000元,就倒算多少工资扣除社保扣除税才是2000。
假设社保个人共承担11% 所得税(2000-1600)*5%=20
工资就等于(2000+20)/(1-11%)=2270
所以入管理费用的工资就应该是2270。这样就不存在问题了。
员工请假一个月,当月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怎么办?员工不需要全部承担,员工承担一半,公司承担一半。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1.《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问,为员工买社保,企业要负担多少员工自己负担多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2%(20%),个人8%,各地比例不同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
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与社保都不能在税前扣除吗社保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
根据工资的多少,先缴纳社保,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广州某人月工资6000,按规定19%将缴纳社保,
那么“应纳税额”=60006000x19%-3500=1360,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而个=1360x3%-0=40.8元。
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自新个税法实施,起征点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个税=应纳税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额=工资 - 三险一金 - 起征点,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与不同的应纳税额对应。
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本应由员工负担,由企业负担不能税前扣除。
本应由员工承担的养老保险金(8%部分)如果也由企业承担,个人不再负担,同样也不能税前扣除。
楼上说可以,大概是指本应由企业承担的20%部分吧。
应职工负担的部分社保费入帐问题这个在正常情况下,公司代付的应计入其收帐款类的,但如果公司承诺帮员工购买,实际是你可以有两种记帐方法,一种是你所说计入管理费用,另一种也可以冲减应付福利费,但实际上不管你计入哪种科目在税务审计上都是有问题的,我想说的一点是为啥不可以提高员工工资,再扣出来就行了嘛,不过是个数字游戏而已,这种不就两全齐美了吗?其实在会计上是很好处理的哦
1、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扩展资料
:1、纳费检查的主体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纳费检查的客体是纳费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实际应缴费基数与纳费申报数或核定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费和偷费现象。
3、纳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4、地税机关进行检查时,必须首先开具《社会保险费纳费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
社保费用如何做账
一、社保即社会保险费,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现行社保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费分为个人缴纳和企业统筹两部分。
二、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社保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1、计提单位负担部分
借:成本费用相关科目(按受益人员所在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缴纳社保(含单位负担的及个人负担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
计提社保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1.分配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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