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股东借款如何入账呢-向股东借款如何入账

如果企业需要向股东借款,可以依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1、 记录借款协议:

1. 应当与股东签订借款协议,并记录像关信息,如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

2、 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科目,反应已收到的借款本金。

3、 计算利息收入:在借款期间,需要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一般来讲,利息费用可以通过借款协议中的约定利率计算得出。

4、 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反应还没有偿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5. 每个月计提利息:每个月需要根据实际产生的利息金额,从"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科目中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

6、 期末归还本金和利息:在借款到期后,需要归还款项。可以先从"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科目冲减,再通过"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归还剩余款项。

7、 再次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应当将剩余的借款本金再次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向股东借款如何入账的解答。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进行。

企业向股东的借款两年以上应做什么科目?计提的利息应做什么科目?

1、公司向各股东借款时,要给股东开借款收据,根据收据入账借:现金等 1000万贷:其他应付款-- XXX股东 1000万2、计提利息时借:开发间接费--利息支出贷:预提费用(或其他应付款--借款利息)3、到期支付本息时借:其他应付款-- XXX股东 1000万借:预提费用(或其他应付款--借款利息)贷:现金等 1000万+利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公司在经营发展期间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比如企业面临资金短缺或者资金周转困难,为解决该问题,一般会向企业的股东借款以度过危机,当公司向股东借款并归还时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向股东借款并归还的账务处理

1、当股东借钱给公司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企业归还股东借款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银行存款?

是指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信用证存款、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