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机构如何考核工作-市委巡察机构如何考核

为了更好地展开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市委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巡察办),负责组织调和全市巡察工作。市巡察办主任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市巡察办依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承当以下职责:

一是研究制定全市巡察工作的政策、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是兼顾安排全市巡察工作任务,做好巡察组的选派、管理、培训等工作;

三是监督指点全市巡察工作,对巡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和反馈;

四是受理有关巡察工作方面的举报和反应,催促整改落实。

市委巡察机构主要通过研究制定政策、计划、制度和措施等进行考核。

市巡察办是个什么机构

市巡察办是市委的一个工作机构。

市巡察办是市委下设的一个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巡视巡察的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巡察组开展工作,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市巡察办还负责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等相关工作。通过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市巡察办帮助市委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组织的工作。

如题所述,一般可通过采取如下措施予以确认或考核:

1,要求整改对象提交整改落实情况说明。

2,对照原整改要求逐一进行核实、分析和判断。

3,必要时进行现地调查,实地印证。

4,结合制度机制对整改效果进行考评。

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