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检哪些不予录用的-教师体检哪些不予录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干规定,教师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被聘请为教师。以下是常见的不宜录用的教师体检项目:

1、 肺结核:得了肺结核病的教师,会影响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健康安全。

2、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教师可能将病毒沾染给学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

3、 心脏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这类疾病可能会在教学过程当中突然发作,危及师生的生命安全。

4、 眼睛、耳朵、鼻子等五官功能障碍:这些器官功能障碍会限制教师的教学活动。

5. 慢性肾脏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的教师需要定期接受透析医治,影响到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6、 色盲或色弱:教师的职业特性要求具有一定的视力和辨色能力,色盲或色弱的教师难以胜任教学任务。

7、 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症容易致使骨折,对需要常常站立或走动的教师来讲,这是一个重要的斟酌因素。

8、 其他严重的身体疾病:如糖尿病、皮肤病等,如果疾病情况严重,也可能影响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学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只是常见的一些不宜录用的体检项目,并非全部。具体的规定应根据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相干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