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稳定就业申论写作-如何促进稳定就业申论
增进稳定就业是一项重要任务,可以通过量种方式实现。
1.政府应积极推行就业政策,例如提供就业培训、改良劳动条件、提供失业救济等。
2.企业也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比如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加强与外界的合作、增加就业岗位等。社会各界还应当发挥重要作用,比如支持创业创新、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增进稳定就业。
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第一阶段:2001年前后的特征是经济步入快速发展期,各地部分工厂企业出现用工短缺,农民工出现不足。原因在于产生了经济发展与用工不足之间的矛盾。
第二阶段:2004年前后的特征是一些大中小城市的加工制造等行业普遍存在招工难问题。原因在于企业的环境恶劣、工资待遇低、缺少权益保障等因素,加之我国取消了农业税,吸引了农民工选择留守。
第三阶段:2006-2007年的特征是企业用工最缺技工。原因在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增加,但同时技工教育培训的发展相对滞后。且社会上普遍对当技工存在思想偏差,企业内部和外部都没有给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有利条件。
第四阶段:2009年下半年至今的特征是随着经济的复苏,再次出现用工短缺。原因在于用工需求显著增加,中西部地区薪资水平与沿海发达地区差距缩小,新时代民工更注重工作环境和各种待遇等。
(二)近年来,我国政府致力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请根据所给材料,用不超过250字的篇幅,分析提炼出近10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特点。(本题20分)
要求:分析全面,思路清晰,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参考答案
2000年,对农民工工作权益的保障,处于取消流动限制、允许进城务工等基本劳动权的许可阶段,政策方向上由“规范流动”向“公平流动”转变。
2004年至今,从法律制度层面逐步加大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力度和合法权益的维护,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主要表现在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子女上学困难等问题;加快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障、养老保险,颁布新《劳动合同法》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帮助农民工解决居住困难问题;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三)针对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仅限所给材料),以“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策论文章。(本题50分)
要求:措施全面,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行文流畅,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参考例文
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
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大军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积极解决其相关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从上世纪开始,政府就不断出台政策,加强农民工工作,尤其是在近七年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涉及了农民工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问题的重视。
但我们仍然需要看到,相关工作仍存在政策性指令较多,有待落实实践,法律规制范围狭窄,一些规范较为笼统甚至不够全面等问题,这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我们党委和政府改善农民工待遇的政策指向不会改变,而且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可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是政策所向,大势所趋。
要进一步深化并落实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管理体系。首先,要深化并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建设,要建立以职业和居民地划分人口类型的新型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逐步实现人口的自由迁徙并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其次,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要进一步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体系。目前针对农民工就业的信息共享网络还有待完善。因此,各级政府要把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外来农民工全面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努力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要进一步切实构建覆盖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体系。将现有的政策性指导落实到实践层面进行体系建设,以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培训场所主体;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能切实做好培训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多方参与培训;同时设立相关的的教育培训基金项目。
要进一步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劳动合同订立等环节严格监察,完善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机制,同时建立完善劳资纠纷处理机制。
“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面对农民工工作问题,只要我们以人为本、真抓实干,就定能有效解决问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申论热点:如何正确看待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独特社会现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大量外资企业陆续兴,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非农就业机会,带动了一批又一批的农民进城务工。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达1.2亿左右。农民工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事实说明,农民工是一支不可缺少的新型劳动大军。但另一方面,农民工数量巨大,无论是从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技能水平、生活条件而言,还是从政府及社会的引导、管理、服务而言,都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农民工问题,党和国家一向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农民工问题产生的四个深层次原因1.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体制性根源。
2.相关法律不健全,法制不完善。
3.政府管理和职能转变不到位。
4.企业社会责任弱化,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一是农民工的工资长期偏低而且拖欠现象相当普遍。长期以来,有些地区农民工工资几乎就没变过,即使有增加,幅度也很小,赶不上物价的上涨。近年来,尽管各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拖欠事件依然屡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农民工工资拖欠仍达到1000亿元,其中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比例为72.2%,仅有6%的农民工能按月领取工资。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民工荒”的直接起因,就是企业开出的薪酬过低。二是工作条件差,技术培训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缺乏社会保障。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大多为脏、累、苦、差的职业,工作环境状况堪忧。据统计,我国农民工群体中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占76.4%,再加上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导致农民工伤病较多。目前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33.7%、10.3%、21.6%、31.8%和5.5%;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分别为2.9%、3.1%和5.6%。农民工一旦出事,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生活往往陷入困境。三是子女上学、生活居住、文化需求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长期以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城市公中小学一般不接受农民工子女上学,而一些适合普通农民工子女上学、收费低廉的民简易学校,在一些地方却得不到承认,有的被强行关闭。农民工由于收入微薄,所以居住条件比较差,通常是多人挤在一间小小的出租屋里,卫生、安全等方面均存在着隐患。由于长期远离家乡,业余生活贫乏,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还远远得不到满足。此外,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系统的就业培训。他们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也亟待提高,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不懂得通过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怎样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民工已成为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占到50%以上。人们很难想象,如果农民工一旦消失,我们的经济该如何发展,我们的城市该怎么运转。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矛盾多发期之时,关心和保护农民工,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对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而要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就必须充分调动农民工群体的积极性,实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必然要求解决好农民工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从何处入手?2006年新春伊始,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主要任务:1.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2.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3.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4.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5.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6.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7.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公务员考试申论《申论热点:如何正确看待农民工问题》()。文件颁布后,在广大农民工中引起热烈反响,也受到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人们相信,这个《意见》的实行,必将会给两亿多农民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意见》精神,按照《意见》的部署,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行好相应的管理、引导、服务的职责,形成推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合力。首先,要抓紧解决当前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彻底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的一切就业管理限制、收费和歧视性政策,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抓紧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远离家乡,置身于陌生的环境,需要得到各方面的扶持和照顾。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把农民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多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统筹解决他们在就业培训、子女入学、公共卫生、居住场所、文化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市场需求,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和“春风行动”,搞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免费就业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中小学为主,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经费预算,实行同等待遇。什么是“春风行动”?从2005年开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每年春节后在全国组织开展为农民工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的“春风行动”。“春风行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利用春节后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务工高峰的关键时期,广泛开展有关农民进城求职务工方面的政策宣传,并通过组织大型招聘会等多种方式,集中各方面的力量为大批进城求职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同时,坚持“两条腿走路”,把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既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要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农民在当地的就业机会。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使他们进退有路。另一方面,要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解决长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所带来的深层次问题。比如,通过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适当放宽农民工在城市落户条件,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农民工到底姓“农”还是姓“工”?农民工,顾名思义,是“农民”和“工人”的结合。那么,农民工究竟该姓“农”还是姓“工”呢?可以说,这是农民工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回答这一问题,必须从农民工队伍自身的发展变化中去寻找。
20多年来,农民工队伍本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一部分亦工亦农的季节工外,绝大多数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与土地之间已没有劳动和收入上的关系。他们长期在城市就业,取得工资收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并在很多行业已占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的调查,农民工已占企业员工总数的近60%。
2003年9月召开的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和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加入工会被首次写入这次大会的报告。
2004年初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第一次明确认定“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出这样的论断,有着充分的实践依据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农民工的数量,已超过了传统上由城镇居民构成的产业工人,使中国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确认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壮大了工人阶级队伍,有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对新生社会阶层的凝聚力。同时,它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消除对农民工的社会偏见和歧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问题的最终解决,进而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农民工,这一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随着《意见》中各项政策措施逐一落到实处,一定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力地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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