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织税法宣传活动方案-如何组织税法宣传活动

对税法宣扬活动的组织,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在宣扬活动中要斟酌到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以便针对性地进行宣扬;2.要结合实际税收法规,制作相干宣扬资料,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传播;可以组织相干税务知识讲座、讨论会等,提高大家的税收意识;可以在税收宣扬活动结束后,搜集反馈意见,及时调剂和完善宣扬活动的内容。

如何更好地开展税收宣传

1、税收宣传形式单一,缺乏深度。税收宣传往往习惯局限于纳税服务厅内外,较常用的形式也只是摆摆摊、设设咨询点、挂挂条幅标语、散发散发宣传资料。可这种宣传形式,却较少得到纳税人和广大民众的普遍认同。而且诸如“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之类的口号式宣传,往往会造成群众只知税法存在,却不知具体内容,宣传作用极为有限,难以达到明显效果。

2、宣传内容过于主观,缺少针对性。一些税务机关重视对内宣传,忽视对外宣传;对内宣传经验丰富,对外宣传不知所云。由于较少关注纳税人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宣传过程中过于主观,却对公民如何纳税较少引导,且对税收去向、用途等宣传薄弱,因而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不佳。

3、宣传停留在“独唱”阶段,未形成合力。虽然《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税收宣传的内容,但因对宣传工作如何开展、怎样落实等没有具体要求,对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税收宣传没有刚性条款,造成税收宣传只是税务部门在一家“独唱”,未形成“合力”,整个税收宣传工作过于分散、不够系统,未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4、宣传缺乏长远规划。宣传需要策划,更需要谋划;需要迅捷快捷达到短期效果,更需要循序渐进完成中长期目标。但目前的税收宣传却只管眼前,未关注长远。针对目前全民纳税意识处于较低层次的现实情况,各地的实际税收宣传活动,往往一个阶段集中进行大规模宣传,却忽视长期、持久性的宣传,导致国家政策、税收法令不能深入人心,较难形成“依法纳税为荣,偷逃税违法”的诚信纳税氛围。

(一)分类宣传,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由于纳税人的经济性质、经营方式和执行政策各有不同,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时应改变宣传方式和方法,要分门类别,有的放矢地进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针对不同纳税人,进行不同的宣传。如针对大中型企业多数能守法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实际,应该开展纳税人诚信纳税等级评定活动,以模范纳税户的典型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纳税;针对个体工商户点多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可以组织税收宣传小分队,深入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开展税收咨询活动,通过晚会等载体进行宣传,寓税收宣传于艺术形式;针对普通消费者日常消费行为众多,税收观念不强的特点,则要重点加强对发票的宣传,以增强索取发票意识,加大以票控税力度。这样,税收宣传的效果会更明显。

(二)做好服务,增强税收宣传的主动性。纳税服务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税收宣传的过程。基层税务机关要将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把税收宣传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在做好税收服务的同时,灵活地开展税收宣传。税务干部要进行换位思考,真正体会纳税人办企业的艰辛,理解他们的酸甜苦辣,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帮助他们做好税收筹划,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相关税收政策和信息送到企业、社区、农村,使纳税人在得到服务的同时,也受到税收法律的感化,使税收宣传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增强税收宣传对纳税人的感召力。

(三)贴近民生,提高税收宣传的实用性。税收宣传工作要注重以人为本、以纳税人为中心,在内容上,要尽可能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民生。在形式上,多采取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少一些开大会、拉横幅、发传单等方法。要着眼于广大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纳税人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纳税人关心什么就宣传什么,纳税人疑问什么就宣传什么,着力提高税收宣传的实用性。如国家每年都会出台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这是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基层税务机关要分清轻重缓急,把宣传重点放在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上,从而增强税收宣传的亲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