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如何跨市转移工作-教师编制如何跨市转移

教师编制是指由政府或学校制定的教育工作者职务,通常包括工资、福利、职称等。由于政策和地方差异,教师编制通常在所属地区内有效,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才能跨市转移。

如果想将教师编制跨市转移,可以依照以下步骤进行:

1、 肯定新的工作地点:首先肯定你想去的新工作地点,并了解该地的教师编制政策和要求。

2、 准备相干材料:根据新工作地点的要求,准备相干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教学经验证明等。

3、 申请调动:向新工作地点的教育部门提交申请,填写调动表格,并附上相干材料。

4、 完成审核:新工作地点的教育部门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你是不是符合调动条件。

5. 办理调动手续:通过审核后,你需要办理相干的调动手续,如离职证明、养老保险转移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教师编制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提早了解并咨询相干部门的信息。

编制老师可以调动到别的城市吗

可以的,不过很麻烦,需要通过以下过程进行:

第一步:首先先去打听怎样申请一个编制,(一个途径是缺编用人单位(学校),跟学校负责人打好招呼,递交简历,用人单位意要个人帮个人就好办,盖章上的事用人单位领导可以去帮沟通。)

第二步:得到接收学校答复后,去人才交流中心拿两个表(一式三份共六份),一个是《编制使用审批表》,别一个是《商调登记表》。拿着《编制使用审批表》和弄一份申请书(也就是说明申请编制的理由)去编委办申请一个编制(申请之前也可以打听哪里有对口的编制),和编制办一起完成编制使用表后,需要盖章签字的有:

1、接收学校负责人;

2、接收学校主管部门(也就是教育局);

3、县分管领导(也就是分管的副县长或市长),县分管领导签字以后拿《编制使用审批表》回编委办盖章,编委办盖完再给编委办领导盖章签字(县长或市长就是编委办领导)。在上述手续的同时,拿《商调登记表》到调入地各相关部部门逐一签字盖章:

1、调入学校最高领导签字同意(和编制使用审批表一起盖)。

2、调入地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和编制使用审批表一起盖)。

3、调入当地人事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第三步:调入地的签完,再及时拿去调出地相关部门逐一签字同意:

1、原学校最高领导。

2、调出教育局分管领导(调出地的手续最难就这一步,其他都还好)。

3、调出地人事局分管领导。第四步:拿着《商调登记表》到调入地人事局,人事科讨论同意后,会开出《商调函》(这是个人走上成功调出的重要一步,这一步过关了,接下来的也会顺理成章了)。第五步:拿着《商调函》回调出地,《商调函》会告之调出人事局(人事科)需要的资料,人事科根据《商调函》内容告诉个人需要资料。一般都是要准备以下材料(最好是自己拿到《商调函》后就事先做好准备,要不然等人事科告诉个人再去办就得多跑几趟):

1、原学校开具的《关于***最近表现的证明》;

2、近期体检表(应该事先在周末时间去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体检,这样不会占用上班时间,只要跟医院的说是工作调动需要的体检就好,体检最好不要出问题,要不然有点麻烦);

3、婚育证明(这个也应该提前弄好,先在学校出证明,再带结婚证、户口本一起拿到所在镇的计生部门盖章,计生部门会查父母的计生问题,没有交清超生款的要补交,个人爱人的也要在他那边出相同的证明)。人才市场交流中心会根据人事局人事科的要求将档案邮寄到调入地人事局。第六步:调入地人事局在收到个人的档案之后(如果材料不齐会叫个人补的),再开一封《商调函》(也就是协商调动),这个是调出成功的信号,会有时间限定,以拿到《商调函》后马上回调出地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干部科(人事科),人事科会开行政介绍信(也就是调出令,拿回调入地)和告诉个人调出时要转移的相关手续。再拿介绍信(调出令)回原学校(镇中心校)去办理相关手续:如工资证明(到会计处开工资介绍信,一式两份)、近三年表现考核手册等等,其中最关键的是工资证明。拿着原单位给个人开工资介绍信再回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工改办,工改办再给个人开工资介绍信(会回收一份)回调入地人事局干部科。(调出地人事局手续算办完,往后不用再往这个地方再跑了,到这一步就算是正式调出原学校了,之前应该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