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权包括什么-教育教学权包括哪些
教育教学权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所享有的权利。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教育教学自由权、教育教学内容选择权、教育教学方法选择权、教育教学结果评价权等。
论述中学教师的权利保护
1.教育教学权
教育教学权是作为教师所拥有的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项权利。教育教学权的含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教师可以在国家、社会、学校许可的范围内自主组织教育活动,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权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革和实践。
题目当中比较常出现的场景例如学校以其他名义不让教师上课、取消体育课、阻止老师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实践改革等等,都属于侵犯了老师的教育教学权。
2.学术研究权
学术研究权又可以叫做科学研究权,它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术研究权是指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权进行任何科学研究,参加学术团体并发表意见、言论等,同时还有权进行学术论文、著作的发表、出版等。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行使这项权利,一定要在完成本职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呦!其他人不得干扰,题目当中常出现的就是学校领导以耽误教学为由不允许老师去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著作等,都是侵犯了老师的学术研究权。
3.指导评价权
指导评价权又叫做管理学生权或者评价学生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当中的主导地位相对应的一项特定的权利。教师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也是有一定前提的,需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遵守法律法规等。在这个前提下,教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学生提出要求、进行评价,这项权利是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的。
例如学校不允许给学生作文进行评价、家长要求给学生打高分等等都是侵犯了老师的这项权利。
4.报酬待遇权
报酬待遇权是指教师有权按时、足额获取报酬,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待遇。拖欠、克扣或变相克扣教师的工资报酬都是违反法律的。
题目当中经常出现的场景包括学校以各种理由晚开或者不开工资;以举办活动、购买材料等理由变相克扣工资;以教师休寒暑假、产假等为由不开工资,都是侵犯了老师的报酬待遇权。
5.民主管理权
民主管理权虽然也是管理权,但是和前面的管理学生权不同,它指的是对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日常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行使这一项权利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行使。同时老师行使权利后,领导、学校也不可以对老师进行打击报复等。
6.进修培训权
进修培训权同样要在完成本人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行使,在这个前提下,老师有权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同时学校、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教师这一项权利,提高教师水平和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教师法中规定教师的权利有哪些
(一)教育教学权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简称“教育教学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具。 2. 组织教学,对学生提问、测验、布置作业等。 3.在不影响国家教学计划的前提下,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4.组织学生进行有益的课外活动。 (二)学术研究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2.有权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 3.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三)管理学生权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 2.有权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 3.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四)参与管理权 民主管理权是教师法律地位的人格体现。 主要内容包括:1.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2.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权利 (五)进修培训权教师是一个专业性职业,同时也是动态发展的。因此教师必须不断的充实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教学质量。(六)报酬待遇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教师的报酬待遇权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教师有权要求据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 2.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3.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有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4 .教师退休或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法律分析:教师法中规定教师的权利:教育教学权、科研学术活动权 、管理学生权 、获取报酬待遇权 、参与民主管理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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