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防考什么时候报名-黑龙江人防考什么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省人防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黑龙江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全省人民防空工作的组织、计划、指挥和监督管理。

一、具体职责

1、 组织研究制定全省人民防空的发展计划、政策法规并监督实行;

2、 负责全省人防工程建筑管理、开发利用工作;

3、 组织指点全省人防防护地下室建设及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4、 制定全省人防通讯警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行;

5. 指点全省城市建设和改造中的人民防空设施建设;

6、 负责全省人防工程的安全保卫和保护管理工作;

7、 监督检查全省人防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8、 组织、调和全省战时人员疏散掩蔽和空袭后抢修、恢复生产工作;

9、 参与核武器和常规武器对城市的防护和地震灾害防御工作;

10、 审查省属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等设立的人防专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

11、 管理省国防教育基地;

12、 受省人民政府拜托,承当其他有关的行政工作。

二、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