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机关包含哪些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包含哪些

国家审计机关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专门机构。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主要包括:

1、 国家审计署:中央审计机关;

2、 省级审计厅:地方审计机关;

3、 市级审计局:市(区)审计机关;

4、 乡级审计所:县(市、区)审计机关;

5. 行业主管或监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设立的行业主管或监管机构的内部审计机构。

以上内容五个级别构成了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体系。其中,国家审计署是最高级别的审计机关,负责对全国性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组织、调和和指点工作;省级审计厅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收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状态等进行监督和审计。

审计机关包括哪些

问题一:审计部门包括哪些机构审计部门内设机构:

(一)审计办公室(二)人事教育处(三)法制处(四) 财政审计处

(五)金融审计处(六)行政事业审计处(七)经贸审计处

(八)外资运用审计处(九)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十)社会保障审计处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问题二:国家审计机关权限的种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 审计机关权限”做了如下:

一、要求提报资料权。“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检查权。“第三十二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三、调查、查询权。“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 *** 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 *** 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四、制止权。“第三十四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 *** 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 *** 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审计机关采取前两款规定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五、建议权。“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六、通报、公告权。“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可以向 *** 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七、提请协助权。“第三十七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问题三:审计机关有哪些基本职责审计岗位职责审计经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审计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抓好审计资料的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

2、 负责人员配备,人员考核和审计人员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工作。

3、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 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审计计划和其他审计事项。

5、 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最后复核。

6、 评价审计结果,确定终审结论。

7、 完成审计报告的最终修改,签发审计报告。

审计主管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审计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审计人员完成各项审计计划和其他审计事项。

2、 参与制订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

3、 参与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 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5、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成审计底稿全面复核。

6、 初定审计结论,草拟审计报告。

审计员职责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审计主管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审计计任务和其他审计事项。

2、 参与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3、 客观、公正、准确地实施各项审计程序。

4、 编制、归类、整理审计资料,协助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5、 协助拟定初审结论,参与草拟审计报告。

6、 负责审计底稿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问题四:审计的分类有哪些?审计的分类有很多种,按照被审计对象的范围、内容或审计的目的来分类,或者按照审计不同的方式来分类,角度不同,分类也不同:

一、按审计内容进行分类

1、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其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进行的审计。

2、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

3、财经法纪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二、按审计主体进行分类

1、国家审计。也称 *** 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2、社会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

3、内部审计。也称部门和单位审计。是指由部门内部独立于财会部门以外的专职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

三、按照审计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

1、事前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前所进行的审计。即对计划、预算的编制,以及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研究等所进行的审计。

2、事中审计。是指在计划、预算或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其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

3、事后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后进行的审计。

四、以上是审计常见和基本的分类,还可以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1、审计按其范围分类,可分为全部审计和局部审计。

2、审计按其是否有确定的时间分类,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3、审计按其执行地点分类,可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

4、审计按其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可分为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

5、按照审计工作开始时是否通知被审计单位分类,可分为通知审计和不通知审计。

6、按照会计报告期进行审计分类,可分为期中审计和期未审计。

问题五:中国审计有什么部门?在我国,审计部门有三种,一种是国家审计,一种是单位内部审计,一种是社会审计。

审计部门―一般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就是通过检查账目及相关资料监督(监督,就是监管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能,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落实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国家审计机关属于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部门,是行政法人。可以这样来认识,审计部门是专职的监督部门,是专职监督经济的部门,是专职的最高的经济监督部门。所谓最高是指,在所有经济监督部门中,它的监督级别最高,所有的其他经济监督部门都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

单位内部审计,属于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主要围绕着单位管理层管理、决策开展工作。这种审计,往往是亡羊补牢或者未雨绸缪再或者指点迷津,主要是为本单位服务,其职能设置也是机构设置授权或管理层临时授权,其工作内容主要通过对本单位经济数据检查、分析完成符合性测试或实质性测试来达到审计目标。

社会审计机构属于社会法人,其审计行为往往是被动的,是有委托才审计,向社会提供审计服务,是市场中的一种服务机构。其工作主要是利用审计的专业技能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服务。委托人的需要就是它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主要是财务鉴证,财务核算,财务分析,成本预测,债务债权核实,资产评估等经济核算类的工作。

问题六:基层审计机关是指哪些基层?审计什么基层审计机关是指县区级别的审计机关,因为再往下乡镇局没有审计局了,故此交基层审计机关,具体审计什么就是按照审计法的职能及审计范围的划分原则办。

问题七:内部审计包括哪些内容内部审计一般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一、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一般的范围比较局限,仅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审计。同是还重点检查资金的流向和支出状况。

二、经济效益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则是为了提搞公司的经营水平和发展水平,通过内部审计找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也成为企业管理者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主要目的。

三、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经济责任人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检查经济责任人在履职期间是否有违规的行业发生,一般侧重于经营责任目标的审计;同是它也是是结合日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进行的,并通过审计资料和信息的积累,为离任责任审计服务。

问题八:审计的对象包括什么?给你个标准答案哈:

国家审计的对象或客体,即哪些部门和单位必须接受审计。依据《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必须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人民 *** 及其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国家事业组织;其他应当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审计的内容是这些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接受审计监督的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接受审计监督的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其他各种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财政、财务收支的划分不是截然对立的,在某些方面它们是重合或交叉的。

问题九:审计机关审计监督范围有哪些主要是:

一是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 *** 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二是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三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四是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五是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六是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七是 *** 投资和以 *** 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八是 *** 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 *** 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九是国际组织和外国 *** 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十是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十一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十二是审计机关可以依照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方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 *** 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问题十: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规定有哪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履行审计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 *** 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 *** 设有派出机关的,派出机关的审计机关对派出机关和省、自治区人民 *** 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省、自治区人民 *** 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第九条审计机关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规定,在审计机关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十条审计机关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草案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法律、法规;

(二)本级人民 *** 的决定和要求;

(三)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四)定员定额标准;

(五)上一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变化因素。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被审计单位也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

(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审计机关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时的回避,由本级人民 *** 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正职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随意撤换:

(一)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严重违法、失职受到处分,不适宜继续担任审计机关负责人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职责1年以上的;

(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的。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 *** 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 *** 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下级人民 *** 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本级人民 *** 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的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三)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四)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和管理 *** 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结转情况;

(五)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情况;

(六)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