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费养事是什么意思-以费养事是什么

“以费养事”是出自《资治通鉴》中的一句话,意思是用费用来支持事情的进行。在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以费养事”都是一种常见的做法,通过投入资金和资源来支持某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以费养事”其实不意味着没有本钱效益斟酌,而是需要在投入与收益之间找到平衡,以实现可延续发展。

以费养事是一种什么用工形式

以费养事是一种养岗位的用工形式。所谓养事,意思就是不养人。区别于编制管理的用人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嘛,出钱养的是那个岗位,不是具体某个人,当然不需要该岗位的时候,或者财政收入比较困难的时候也是可以撤销的。再简化成三个字就叫做临时工,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正规劳动合同,但钱途是没有的,前途也是没有的。除了中老年低学历下岗人员和临时过渡几个月等去下一份工作。

以钱养事人员可能会入编。其含义指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购买有资质的服务组织或专业人员的劳务,向公民提供服务。事情没做到位,老百姓不签字,做事的人工资就拿不全。

以钱养事没有编制,属于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民办非企业。人员属于聘用。工资没有保障,没有工作经费,和零时工差不多。没有前途,老年人混混还行,年轻人千万别去,因为永远没有晋升的机会。

所谓“以钱养事”,就是以加强农村公益服务为目的,大胆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单位转变性质、人员转变身份、实现全员养老保险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行政府采购,花钱购买农村公益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