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执法员是什么级别-六级执法员是什么

“六级执法员”是中国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职务级别,是指在公安机关工作并担负一定职务的人员。在中国,警察部门设有多个等级的职务,从低到高顺次为:办事员、助理警长、警长、副科长、科长和正科长。其中,六级执法员属于较低级别的职务之一。

在执法工作中,六级执法员主要负责履行法律法规、保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任务。他们通常需要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并且需要接受严格的训练和考核。

需要注意的是,“六级执法员”在中国其实不特指某一种具体的岗位或职位,而是一种描写工作级别的通用术语。因此,在不同的地区和机构中,六级执法员的具体含义可能会有所不同。

六级职员相当于什么级别

六级职员相当于副处级级别,其任职条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18至35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组织;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以及以上学历;

6、在七级职员的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六级职员的义务有: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颂悔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第二十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模樱银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旦宴条件。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二级主办相当什么职位

体制内干部实行分级管理,不同层级赋予相应的职责及待遇。很多体制外的人因此经常搞不清楚干部的级别对应关系,下面做个知识普及。

一、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对应关系

(一)管理岗位:共10级

1、一级职员:对应正部级

2、二级职员:对应副部级

3、三级职员:对应正厅级

4、四级职员:对应副厅级

5、五级职员:对应正处级

6、六级职员:对应副处级

7、七级职员:对应正科级

8、八级职员:对应副科级

9、九级职员:对应科员

10、十级职员:对应办事员

(二)专技岗:共13级

1-4级为正高,5-7级为副高,8-10级为中级,11-13级为初级。专技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对应关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及经济待遇,大体可以将“正高与正处、副高与副处、中级与正科、初级与科员”对应起来,在转岗或调任时作为参照使用。

比如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正高可以调任正处或副处职务,副高可以调任副处或正科职务。专技岗转管理岗,具备正高职称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或六级职员;副高职称可以转管理六级职员,任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中级职称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七级,任满三年可以转管理六级。

二、公务员级别对应关系

(一)综合管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1、职务10级: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

2、职级13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职务是领导,职级是待遇,只享受工资福利,不赋予职务职权。职级与职务的对应关系大致为:一级巡视员对应正厅,二级巡视员对应副厅,一二级调研员对应正处,三四级调研员对应副处,一二级主任科员对应正科,三四级主任科员对应副科,一级科员不变,二级科员与原来的办事员相当。

其中,在经济待遇上,一级调研员高于正处职,正处职又高于二级调研员,因此一级调研员有“大正处”,二级调研员有“小正处”的说法。以此类推,三级调研员是大副处,四级调研员是小副处;一级主任科员是大正科,二级主任科员是小正科;三级主任科员是大副科,四级主任科员是小副科。

(二)专业技术公务员职级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主管: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主管: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主管: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主管: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专业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

1、督办:对应二级巡视员

2、一级高级主办:对应一级调研员

3、二级高级主办:对应二级调研员

4、三级高级主办:对应三级调研员

5、四级高级主办:对应四级调研员

6、一级主办: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7、二级主办: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8、三级主办: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9、四级主办: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0、一级行政至法员:对应一级科员

11、二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二级科员

(四)执法勤务警员

1、一级警务专员: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警务专员: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警长: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警长: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警长: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警长: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警长: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警长: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警长: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警长: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一级警员:对应一级科员

12、二级警员:对应二级科员

(五)警务技术职级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主任: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主任: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主任: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主任: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六)副省级城市行政级别

副省级城市因为享受省级框架的管理权限,内部有一套自定的干部行政级别管理模式,与干部常规级别对应关系为:

1、正市级:指四大班子正职级别,对应副部级;

2、副市级:指四大班子副职级别,对应正厅级;

3、正局级:指市直部门正职和城区四大班子正职,对应副厅级;

4、副局级:指市直部门副职、城区四大班子副职,对应正处级;

5、正处级:指市直部门内设处室正职、城区直属部门正职和街道正职、县四大班子正职。

处级以下干部行政级别与其他地区保持一致。

三、军职与地方行政级别对应关系

军队职务与军衔与地方行政级别本无关联,但因为长期有军队干部专业地方担任领导职务,并且参照设置行政级别,军职便与地方有了默认的对应关系。

1、军委主席:对应正国级

2、军委副主席:对应副国级

3、军委委员:介于副国级和正部级之间

4、战区正职:对应正部级

5、战区副职:对应副部级

6、正军职:对应副部级

7、副军职:介于副部和正厅之间

8、正师职:对应正厅级

9、副师职:对应副厅级

10、正团职:对应正处级

11、副团职:对应副处级

12、正营职:对应正科级

13、副营职:对应副科级

14、正连职及以下:对应科员

上述对应关系仅仅是理论上的,且多以工资关系对应为主,具体转业能安排何种职务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行政执法类两类公务员设置11层次,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一)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二)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三)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五)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六)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七)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八)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九)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一)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

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

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