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要体检什么项目呢-支教要体检什么项目

支教前需要进行健康检查,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1、 心电图:评估心脏功能是不是正常。

2、 血压:丈量血压,评估有没有高血压等疾病。

3、 腹部B超:用于检查腹部器官是不是有病变。

4、 乙肝五项、丙肝抗体:了解个人是不是存在肝炎病毒感染。

5. 肺功能测试:评估肺部功能是不是正常。

6、 检查视力和听力:确保能清晰地视察和听取教学内容。

7、 免疫系统检查:包括乙肝、艾滋病等沾染病的筛查。

8、 眼科检查:检查视力是不是足够。

9、 骨密度检查:评估骨质疏松的风险。

10、 甲状腺功能检查:评估甲状腺功能是不是正常。

以上内容是一些常见的支教前健康检查项目,具体检查项目可能会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进行健康检查时,应根据医生的建议选择适合的检查项目。

内蒙古三支一扶体检项目

体检应至少包括以下项目:一般检查、内科、外科、病史采集、尿常规、血常规、血糖(空腹)、肾功三项、肝功三项、肝胆胰腺脾双肾彩超(空腹)、胸透(正侧位,可不出片)、心电图。如有缺项、漏项,视为不合格。旗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该医院应能对体检结果做出结论性判断,并可以为参加体检人员出具《2022年呼和浩特市项目生健康状况证明》。

一、脱贫户、零就业家庭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考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持以下证件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脱贫户考生按类别须持以下证件: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同时必须提供截止报名当月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证明;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范围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或孤儿证明材料;

3、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家庭子女证明材料;

二、三支一扶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不按规定时间要求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又不报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地区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已参加过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以前参加过服务基层项目中途离岗人员以及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又参加本次考试并被录取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法律依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第七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考核,分平时(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平时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进行,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依据主管部门考核汇总表进行抽查。服务期满的考核由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和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一般在每年的7月底前完成, 8月初由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将本县“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九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做好年中、年度工作总结。严格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凡请假15天以上的,须经服务单位同意并报县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审批,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新招募人员不按时报到上班或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超过10天的,视为自动解除协议。

女生三支一扶体检项目

大学生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 克山病等器

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法律依据:

《2020-2021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

案》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西部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引导青年人通过西部基层实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升华志愿情怀的实践育人工程,是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到西部基层干事创业的就业促进工程,是鼓励和引导东、中部优秀人才到西部地区扎根的人才流动工程,是推动高校资源参与当地脱贫攻坚的助力扶贫工程。各地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将西部计划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指导。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各级项目办,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推动项目实施不断提质增效。要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心工作,大力拓展基础教育、精准扶贫、服务三农等服务岗位。发挥西部计划志愿者团支部作用,推动志愿者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搭建志愿者在服务岗位之外参与当地精准扶贫工作和青年工作的平台。优化激励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创

业就业。

3、完善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西部计划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强对重要政策、重大事项、难点问题的定期研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实施好西部计划。各级团委要承担好地方项目办的职责,主动与教育、财政、人社等单位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协调,抓实招募培训、服务管理、考核激励等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支持高校项目办开展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加强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后续培养。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地方配套资金的保障,建立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统筹考虑,推动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和服务期满就业创业政策的细化和落实。

4、科学管理。各地要加强西部计划日常服务管理,抓好年度考核。要高度重视安全健康管理,坚持做好志愿者在岗情况和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进度,加强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督导考核,上级项目办要定期对下级项目办进行绩效考核,县级项目办定期对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做好服务期满鉴定,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大力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西部计划,解读相关政策,扩大西部计划综合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挖掘当地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志愿者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层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更好地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鼓励更多的青年在西部基层火热的实践中建功立业,锻炼成长。

三支一扶体检项目有: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五、胸部x光片;六、心电图检查;七、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八、生化(肝功能、肾功能)检查;九、血、尿常规检查;十、既往病史询问。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法律依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 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 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 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4) 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 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7、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8、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9、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11、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12、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3、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4、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15、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6、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7、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9、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0、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21、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由市“三支一扶”办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