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用岗位有哪些岗位-教师聘用岗位有哪些

目前,我国对教师的聘任制度已相对完善,根据相干规定,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岗位:

1、 高中老师:主要负责普通高中阶段的教学任务;

2、 初中老师:主要负责初中阶段的教学任务;

3、 小学老师:主要负责小学阶段的教学任务;

4、 特殊教育老师:主要负责特殊儿童、青少年的教育任务;

5. 其他职业教师:如高校教师、企业培训师等。

老师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名称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三、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中小学、幼儿园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0%。

四、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一)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设置,与相应级别对应。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正高级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设置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正高级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按照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设置;正高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7;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聘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首次聘用时,应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聘用期满,可按有关规定续聘。聘用后,须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聘用。

中小学、幼儿园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暂不设置正高级岗位,其最高等级应低于主系列最高等级,其中,高级岗位比例按本单位高级教师岗位比例降低5-10个百分点确定;中级岗位比例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中级岗位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