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建档立卡办理需要什么

建档立卡的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离婚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 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社会保障卡号一致的,无需提供;

5. 如果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干证件。

以上内容材料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干部门获得详细信息。

怎么办理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的办理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领取贫困户申请书;

2、认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后,上交到村委会;

3、村委会指派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真实状况;

4、参加村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形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填写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

5、等待公示公告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