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士官什么时候去地方报到-转业士官什么

转业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时,安置到地方工作或参加生产建设的人员。转业士官通常会取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相应的社会保障,同时也能够选择在原部队继续服役或进入地方企事业单位工作。

什么是转业士官?

转业士官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志愿兵役制士兵。

转业是指部队的现役人员退出现役,不再是军人,由政府安排进入地方工作,主要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因战、因公致残和立功人员。

士官是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士官和非专业技术士官。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