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有什么单位招工-长兴有什么单位

长兴县是浙江省湖州市下辖的一个县,它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以下是关于长兴的一些主要单位:

1、 县级政府:长兴县人民政府是长兴县的最高权利机关和行政机构。

2、 教育局:长兴县教育局负责兼顾管理全县长兴县的各类学校,包括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等。

3、 卫生局:长兴县卫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医疗卫生工作,保障人民健康。

4、 公安局:长兴县公安局负责保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打击犯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 交通局:长兴县交通局负责计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的道路、桥梁、港口等交通运输设施。

6、 农业局:长兴县农业局负责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增进农业生产现代化,保障农产品供应。

7、 税务局:长兴县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收,为国家财政提供重要支持。

以上内容是长兴的一些主要单位,还有其他一些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也在长兴地区发挥作用。

浙江长广集团是什么级别单位

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长广煤矿公司,成立于1958年8月,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于1997年12月改制为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广集团”),2014年6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式合并重组长广集团,现为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6月,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与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模式动作。“中心”内设办公室、督查科、业务科,总面积3100平方米。共有28个部门的248只行政许可项目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和纳入“中心”项目监管。

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紧紧围绕我县的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外抓组织协调,内抓管理监督,健全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法,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中心”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亲商服务奖”;2003年获县机关考核评比一等奖、湖州市审批办证服务系统一等奖,被县文明委授予“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称号;2004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优质服务诚信部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2005年被湖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系统绩效考核优胜单位光荣称号,2006年被评为长兴县劳动模范集体。

“中心”实行“十公开”服务,即实行服务内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公开。实行“五件”管理

即对受理申请事项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退回件、补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实行“五制”办理,即对一般事项实行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实行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

2017年12月,入选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中心”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好形象”为宗旨,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和“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承诺,推行公共行政服务社会化,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是县委、县政府的“形象工程”,是便民、利民的“阳光工程”。

“中心”采用全面质量管理方式,对每个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每季度推出优质服务红旗窗口,设立服务对象评议表(箱)、服务对象评议电子触摸屏,对每一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民意测评,竭诚为人民群众、各类经济组织和国内外投资者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最方便、最快捷、最周到、最满意的服务,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努力创建 “服务一流、工作一流、效率一流”的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