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什么级别最高-西安海关什么级别
西安海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的简称,是中国西安海关署机关所在地。西安海关是中国国家一级检验检疫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管理。
西安海关公务员职位是属于省以上还是市的
既不属于省上也不属于市上。
海关属于中央直属机构,归海关总署管,海关的行政区划不受地方行政区划限制。
海关分三级,海关总署(正部级)、直属海关(厅局级)、隶属海关(县处级)。
综上,西安海关属于直属海关,级别是厅局级。
中国第一个自贸区的皱型是位于深圳的出口加工区,是中国经济特区深圳的前身,深圳是中国理法上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目前国内三个集合了FTZ与FTA政策于一身的“特区中的特区”之一,另外两个是厦门与珠海。
基于中文的编译均为自由贸易区,对FTZ的翻译上增加了试验二字,没错,上海是国内第一个FTZ,却不是国内第一个自贸区,国内前5个自贸区分别是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没错都是经济特区。
FTZ是国际地区或国家单方面对外行为在区域内划出局部供国境外企业就货物等保税或免税往来问题上旨在消灭关务作业努力就通关自由手续简化为目的给予国境外企业在世界海关组织(WCO)框架下所进行利益让步意促进外国赚取本汇图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而立规海关等相关部门专门划设为关境以外的特定区域。
中国目前的FTZ自贸区的命名采取的是“中国(省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称谓,截止2018年4月有12个,其中中南地区4个分别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东3个分别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南2个分别是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北、华北、西北各一个分别是中国(辽宁)自由贸易区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然而FTZ命名并不规范,主要在于中国海关总署采取的是根据国情而设定的垂直管理体系,地方共有41个厅局级海关(另外满洲里虽然也是厅局级海关却不符合规定),所以FTZ的行政主体是当地海关,故正确的命名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珠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FTZ不纠结厦门和福建的行政关系,也不纠结珠海、深圳与广东的关系,而是根据他们都是厅局级海关(行政主体)而设立。并且广东有7个隶属于海关总署的厅局级海关,包括广州、汕头海关在内共有4个行政区划主体是较大的市,但是不存在中国(汕头)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广州)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命名,从汕头是较大的市而得不到这个命名可以看出三点,其一并不是所有的较大的市所依据厅局级海关就可以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样就相当于隐形设立了门槛得出其二,非较大的市所在的厅局级海关不得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样堵住了各种乱七八糟的试验区,针对293个地级市及其中数目不少的较大的市。其三可以看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当地发展处于一定水平后的客观需求,像一些如四川陕西之类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时尚早。
不存在中国(广州)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命名在于,中国厅局级海关几乎采取各省至少一个且以省会命名的特点,即南京海关代表江苏,西安海关代表陕西,故而在南京海关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就只能命名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命名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也是同理。
上面(话外)说到满洲里虽然是厅局级海关却并不符合规定在于,满洲里不是地级市或者以满洲里为中心的地区不是副省级行政区划。比如伊犁州是副省级自治州,所以以驻地市(虽然不是地级市)伊宁来命名设立厅局级伊宁海关却是符合规定的也是这么个道理。
就已经设立的FTZ自由贸易试验区符合设立需要且满足发展需求的有中国(深圳)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珠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他已经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关区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到全国水平以上,即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时尚早。
过早设立或设立不规范会导致FTZ自由贸易试验区得不到预期效果,过早设立FTZ会因为各海关关区内经济发展水平上不来而无法提升物质,包括一些如核生化危险品之类以货物形式流入自贸区就很难检测、发现到,国防安全存在极大隐患。设立不规范会导致政策本身的价值大打折扣。又或者不遵守海关规则容易增加其他形式比如不满珠海之类的其他乱设,也是会增加政策从主动性走向有争议的被动局面。
TFZ自贸区是所在厅局级海关根据国家要求而设立,所以行政级别相当于正处级,但是一把手高配为副厅级。
FTA是两个或以上国(国际地区)与国(国家地区)之间建立在降低关税或实现零关税意题上旨在消除贸易壁垒斡旋就贸易自由通关简化为目的实现成员国(国际地区)企业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WTO)所实行互惠互利共创双赢意促进国内赚取外汇图跨国公司进驻对内投资而立法或立规商务等有关部门专门划设为经济开发的特设区域。
FTA自贸区在中国有着成熟的规范、产业体系。除了5个经济特区之外,数量众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又叫国家级开发区、经开区)都是有待升级为自贸区的实体,虽然主管部门是商务部,但是就自主权高度而言至少需要达到较大的市级别,比如苏州是较大的市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挂名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不算),那么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可以加挂苏州FTA自贸区牌子、以省命名的FTA自贸区不辖较大的市部分,主要解决其他设区的市的经济开发区在全省经贸自由化被国家要求布局下的巩固需要,比如温州不是较大的市如其所辖有经济开发区那么以浙江命名的FTA自贸区就可以把该区列入园区增挂浙江FTA自贸区牌子。非较大的市持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不得列入FTA自贸区比如湛江不是较大的市但是拥有经济技术开发区,所以不得列入广东FTA自贸区园区。
不管是特定区域的FTZ还是特设区域的FTA,都是构成区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职能区,都是我国经济特区政策的一部分权限,所以深圳、厦门、珠海是中国仅有的FTA和FTZ政策叠加的城市,也是实至名归的自贸区。
这样看上海是中国第一个FTZ,同时是中国第六个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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