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场合挂国旗是正确的-下列哪些场合挂国旗

1. 教育机构:学校、教育局、培训机构等。

2、 政府机关:市政府、公安局、民政局等。

3、 公共场所:机场、车站、公园、广场等。

4、 企事业单位:企业办公区、工厂、公司等。

5. 建筑物:政府大楼、商场、医院、宾馆、酒店等。

6、 国际会议:联合国大会、世界卫生组织大会等。

什么时候要升挂国旗

1、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2、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3、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1)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3)外交部;

4)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4、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5、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扩展资料

现行国旗法对下半旗制度作了规定,但在实践中,除全国范围内下半旗外,也出现了在部分地区或者特定场所下半旗的情形。对此,国旗法修正草案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伤亡或者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志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者特定场所下半旗志哀”。同时,明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主要内容还包括:完善国旗、国徽尺度;增加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场合;明确国旗、国徽的监管部门等。

中国的国旗法、国徽法分别于1990年6月、1991年3月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完)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中国拟修法明确禁止倒挂等损害国旗尊严行为

1,公共场所都可以悬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一般居民家里窗外阳台也可以悬挂国旗,悬挂时要注意,千万不能挂倒了,国旗是国家的标志性旗帜,悬挂国旗是件很严肃的事情。

2,《国旗法》第十五条升挂国旗,有明确规定,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3,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第十五条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第十六条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