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是啥-工科是什么官职

工科是一种学科分类,它触及工程学和科学的知识和利用。它不等于任何具体的官职。

《明史·韩文传》译文

《明史·韩文传》译文:

韩文,字贯道,成化二年考中进士,授予工科给事中官职。中贵人督太和山,侵吞公款。韩文竭力制止,并用余钱换万石米,用来防备赈贷灾荒。九溪土司与邻境部落因争夺土地相互攻打,韩文前往训谕,交战双方都表示服从。

弘治十六年,任南京兵部尚书。此年收成不好,米价高涨。韩文请求提前发放三个月的军饷,户部认为有困难。

韩文说:“救灾如救火,如有罪责,由我承担。”于是打开粮仓发放十六万石粮食,米价恢复正常。第二年任命为户部尚书。

韩文为人凝重敦厚,和蔼纯美,平时谨慎谦虚。而到面临大事,坚决果断不妥协。武宗即位,赏赐及修建皇家陵墓、完成大婚的各项费用,需要银一百八十多万两,国库无力供给。韩文请求先启用承运库,皇帝下诏不允许。

韩文说:“府藏空虚,赏赐除京边军士以外,请分别给银钞,加一些内库及内府钱。并暂时借用勋臣外戚赐庄的田税,然后下令承运库内官核实库内储积的金银,记录于簿籍,并全部取消各种不急需的开支。”

按旧有规定,监局、仓库内官不能超过二三人,后来逐渐增加,有的一仓十多人,上林苑、林衡署竟达三十二人,韩文竭力请求裁减冗员。淳安公主赏赐三百顷土地,又想夺取任丘百姓的田产,韩文竭力抗争才停止。

韩文主持国家经济两年,竭力遏制权贵幸臣,权贵幸臣对他深恶痛绝。而这时青宫原有宦官刘瑾等八人号称“八虎”,天天引诱皇帝逐狗跑马、放鹰猎兔、莺歌燕舞、沉迷角抵,不理朝政。韩文每次退朝,对同僚谈及此事,便伤心落泪。

郎中李梦阳进言说:“您如果在此时率领大臣坚决抗争,除去‘八虎’也很容易的。”韩文捋须挺胸,毅然改变容色说:“好!即使事不成功,我这个年纪死也无憾了,不死不足以报效国家。”

于是偕同诸大臣直接上疏皇帝,奏疏呈进,皇帝震惊哭泣不能进食。刘瑾等人非常恐惧。刘瑾特别恨韩文,天天派人探察韩文的过失。

一个月后,有人把假银输入内库,于是以此作为韩文的罪状。皇帝下诏降韩文一级官职退休,刘瑾并未解恨,以遗失户籍档案定罪,逮捕韩文入钦犯监狱。

几个月后才释放,罚米一千石输送到大同。不久又再次罚米,韩文家业荡然无存。刘瑾被诛杀后,韩文恢复原官,退休。韩文于嘉靖五年去世,时年八十六岁。

《明史·韩文传》原文:

韩文,字贯道,成化二年举进士,除工科给事中。出为湖广右参议。中贵督太和山,干没公费。文力遏之,以其羡易粟万石,备振贷。九溪土酋与邻境争地相攻,文往谕,皆服。弘治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岁侵,米价翔踊。

文请预发军饷三月,户部难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当之。”乃发廪十六万石,米价为平。明年召拜户部尚书。

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临大事,刚断无所挠。武宗即位,赏赉及山陵、大婚诸费,需银百八十万两有奇,部帑不给。

文请先发承运库,诏不许。文言:“帑藏虚,赏赉自京边军士外,请分别给银钞,稍益以内库及内府钱,并暂借勋戚赐庄田税,而敕承运库内官核所积金银,著之籍。且尽罢诸不急费。”

旧制,监局、仓库内官不过二三人,后渐添注,或一仓十余人,文力请裁汰。淳安公主赐田三百顷,复欲夺任丘民业,文力争乃止。文司国计二年,力遏权幸,权幸深疾之。

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抵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郎中李梦阳进曰:“公诚及此时率大臣固争,去‘八虎’易易耳。”

文捋须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纵事勿济,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报国。”即偕诸大臣伏阙上疏,疏入,帝惊泣不食,瑾等大惧。

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过。逾月,有以伪银输内库者,遂以为文罪。诏降一级致仕,瑾恨未已,坐以遗失部籍,逮文下诏狱。数月始释,罚米千石输大同。

寻复罚米者再,家业荡然。瑾诛,复官,致仕。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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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特点:

本纪共二十四卷,就卷数而论,《明史》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若以字数而论,则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

由此可知本纪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这是《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一个特点。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以编年形式叙史的部分,《明史》显然是将本纪作为全史之纲,以简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书之前,使人在读阅这部史书之时。

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历史之概况,而不是使人在读阅本纪时便事无巨细尽览尽知。这应该算是《明史》修纂整体设计上的独到之处。

《明史》本纪的另一个特点,是尊重史实,不以明代官定史论为据。如建文帝年号于成祖夺位后革除,其四年实录仅以元、二、三及洪武三十五年,附于《明太祖实录》之后。《明史》中则专立《恭闵帝纪》一卷,甚为得体。

再如英宗削景泰帝号,情形与建文事相似,《明史》中亦处理得当。清代史家钱大昕曾论称:“其例有创前史所未有者。如《英宗实录》附景泰七年事,称郕戾王,而削其庙号,此当时史臣曲笔。今分英宗为前后两纪,而列景帝纪于中,斟酌最为尽善。”(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九)

明洪武中懿文太子朱标,因早逝而未及继位,建文元年(1399)追尊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成祖夺位后,废其帝号庙号,复称懿文太子。是虽曾有帝号,而未改元登极,故不入本纪,而入列传,但其曾有帝号,亦为史实,又与诸传不同,特于后妃传后,诸王传前立传。

与之同列者,又有嘉靖皇帝之父,兴献王朱祐杬。嘉靖中兴大礼议,特尊其父为睿宗兴献皇帝,也属仅有帝号而已。《明史》本纪不列兴宗、睿宗,正与其以本纪为叙述有明一代历史之大纲有关。

光宗即位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八月初一,死于同年九月初一,在位仅一月,未及改元,遂定以是年八月后为泰昌元年。《光宗本纪》于是附于《神宗本纪》之后,未单立一卷,仅以数百字述过,不失为大纲之作。

《明史》本纪虽以时间长短为本,分卷记史,然而又不尽拘泥于此。太祖在位三十一年,本纪则占三卷,因其为开国之君。成祖在位二十二年,本纪则占三卷,虽可称因其夺位登极,事属特殊,则已有轻重之分。

英宗二卷,尚可因前后各有年号为由,宪宗二十二年,亦占二卷,世宗四十五年,神宗四十八年,同样各占二卷,庄烈帝十七年,亦占二卷。

可见诸人修史,颇以史事轻重叙述,此又符合其立纲之体。总的来看,《明史》本纪,分帝而述,编年记事,又不失为一个整体,笔墨虽少,却完整明了,轻重适宜。

《明史》本纪中一大令人遗憾之处是未能给南明诸帝立纪,这是清初政治形势所决定的。清朝官修史书,不仅不可能给南明诸帝立纪,甚至于列传中亦不立传。清初私家修史,妄谈及此,则也难免于“文字狱”之祸。

洪武六年(1373)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后一度改给事中为元士﹑源士。二十四年﹐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主管科务﹔设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八品﹐协助理事。各科给事中数量为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均为正九品。建文时﹐改官制﹐升都给事中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永乐时﹐重置左右给事中﹐秩品为正七品。后来又在南京设六科给事中﹐户科为二人﹐余五科均为一人。其给事中之职守为侍从皇帝﹐推举人才﹐纠劾官吏﹐督察六部﹐封驳制敕和章奏﹐评议政事﹐随时谏言。吴元年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等官。洪武十三年五月罢御史台,后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并分道置监察御史,每道设御史三至五人不等,秩正九品。以后定制,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下分十三道,共有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正七品。南京亦设都察院,置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和监察御史等官。其职守为纠察内外百司之官﹐在京受命巡视﹐在外巡按地方,监督州县,考课官吏,纠劾违法行为,整肃风纪。科道官职司风纪督察﹐谏设议政﹐事关吏治﹐故有明一代﹐对科道官的选拔﹑考核﹑迁转非常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