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人选是什么意思-差额人选是什么

“差额人选”通常指的是在选举中,除取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之外的其他候选人。这些候选人被称为“差额人选”,由于他们没有到达取得绝对多数选民支持所需的票数。这类制度确保了每一个候选人都有机会参与竞选,并且避免了一种情况,即某个候选人可能会由于取得绝对多数票而完全控制选举结果。因此,“差额人选”制度有助于提高民主和透明度。

差额人选一般由谁担任

法律分析: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举人数多于应选举人数的一种选举方式,应选名额就是这次需要选举出来的人数。正式候选人就是经推举或初选后确定拿来供全体参加投票选举的候选人。如:我们这次单位确定选出领导1名,这就是应选人数,决定差额1名,那么就由大家或组织推荐出2人来,这2人就是正式候选人名额,这种方式就是差额选举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