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要求-军转有什么证

军转干部是指由现役军人通过国家统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转换到地方担负领导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为了适应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的工作和生活,我国对军转干部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提供就业指点和就业服务、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享受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等。

其中,一些具体的证件可能包括:军队转业证、军队士官退休证、转业干部证书、退役兵士证、退伍军人证等。具体的证件种类可能会根据个人的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干部门或机构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转业证的证件号与军官转业申报表上的编号是一样的吗

一样。

转业证,证明转业军人身份的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制作和颁发,由军队各级政治机关具体办理,只发给退出现役的,按政策规定符合转业条件的,并已办理了转业手续的军人。两者编号是一样的。

种类有军官转业证书、文职干部转业证书、志愿兵转业证书。其内容包括:编号、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本人照片、参加革命时间、原服务部队、所担任职务、被授予军衔时间、被授予军衔等级、发证时间以及发证机关名称等。对转业军人颁发转业证书,可以增强转业军人的荣誉感,同时也是转业军人享受国家对转业军人优抚的一种凭证。

解放军军官转业证红色武警军官转业证绿色

1、可以。但不是转业军人都有优待证,办理优待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2、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社保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解放军和武警的都是红色的。

《义务兵证》《士官证》封皮颜色为正红色,《文职人员证》《职工证》封皮颜色为暗红色。《义务兵证》证件号码统一采取“兵”冠字头加数字的编码形式,《士官证》证件号码统一采取“士”冠字头加数字的编码形式,证件编号与存留档案的《士兵登记表》唯一编号一致,新增加密二维码。《文职人员证》统一采用“文”冠字头加数字的编码形式,全军统一审核赋予唯一编号。《职工证》统一采用“职”冠字头加数字的编码形式,将全军“正式职工数据库登记号”作为证件编号。

《军官证》发给被授予少尉以上军衔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证》发给军队文职干部,已批准离休、退休、转业、复员的干部,不换发新的《军官证》和《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言证》发给现役的义务兵、士官,已批准退役、复员、转业、退休的义务兵、士言,不换发新的《义务兵证》和《士言证》。《文职人员证》发给按有关法规聘用到军队编制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已解除聘用关系的文职人员,不换发新的《文职人员证》。《职工证》发给军队在岗正式职工,已批x准离休、退休的职工,不换发新的《职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