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题法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破题法

破题法是一种思惟技能,它指的是通过深入理解题目中的问题,从不同角度去分析和探索,以便找出解题的线索和思路。这类技能可以帮助人们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并提高解题效力。

面试破题方法

1、方法一:鹦鹉学舌法

重新表述题目,直接过渡到定性分析。简单来说,就是把题目用自己的话表述出来,这是最容易操作也是最普通的开题方法之一,万能答法此处不予举例。

2、方法二:破关键词法

通过关键信息进行引入,切片分析。俗称复杂题目“兜底法”,尤其是对于综合分析观点类的题目,很多考生会疑问,如果连题目中的那句话都读不懂该怎么办这个时候,我们要懂得运用破关键词法。例:杨振宁告诫青年学子,在求学过程中要“宁拙毋巧”,请谈谈你的理解。题干中整句话不好理解,但是我们可以看到,题目中的一对矛盾:拙与巧,“拙”在此处指踏实、实干。“巧”在此处指投机取巧。再看题干中的一对连词,宁—宁可,毋-不要。所以整句话串联起来就是:“青年学子在求学阶段要踏实肯干,不要投机取巧。”

3、方法三:背景阐述法

阐述这个现象或事件的背景或所处的环境。此类方法往往适用于考生对于考题所涉及的背景环境有比较好的积累与把握。比如: 2012年入冬以来,我国北方大部分城市出现了雾霾天气,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你怎么看对于这一道题目,不需要特别专业的背景知识,只需要提出大环境大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工业化的进程的脚步越来越快,但是环境遭到了破坏,雾霾现象越演越烈,各大城市蓝天白云越来越少,人民群众的健康也受到很大的威胁。”

4、方法四:揭示本质法

透过现象看本质,对问题进行综合归类。面试的开头和申论大作文一样,不需要过多的渲染,“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开头方式往往让考官摸不到你答题的重点,莫不如一开头就点明其本质。例:当今社会中苏丹红,地沟油,毒奶粉等事件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你怎么看题目中向我们展示了个例,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个例进行整合,点出其实质为食品安全问题:“苏丹红,地沟油,毒奶粉等,其实在本质上只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缩影,在现实生活中这一类现象还有很多,食品安全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

5、方法五:目的意义法

目的意义法也算是相对万能的开头方式之一,社会上发生的现象总有其危害与意义,在答题开始的部分把正面的意义与负面的危害表达出来,再加上自己的态度就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开头方式。例:电视问政,你怎么看电视问政作为一种创新的问政方式有其积极意义所在:“电视问政作为一种新兴的问政形式,有利于拓宽民众反映问题的新渠道,可以提高政府公信力、打造阳光政府,使政府从职能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我认为是具有极重要的意义的。”

法制能消除腐败

围绕中心意思写暖开头结尾的写作技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开头技巧

1、破题法:在开头直接点明文章的主题,明确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例如:“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一杯热茶,温暖了我的心。”

2、描绘法: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让读者感受到文章所传达的温暖感觉。例如:“他微笑着递给我一杯热巧克力,那香甜的味道,如同春天的阳光般温暖。”

3、引述法:引用名人名言、诗句或故事,来引出文章的中心意思。例如:“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给予的温暖,比接收到更加甜蜜。’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让我们一起分享这份温暖。”

二、结尾技巧

1、总结法:在结尾处对文章进行总结,重申文章的中心意思。例如:“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一杯热茶,让我感到温暖。让我们把这份温暖传递给需要的人。”

2、启发法:在结尾处提出问题或引起思考,以启发读者对文章的中心意思进行思考和反思。例如:“当你感到寒冷时,是什么让你感到温暖?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3、引申法:在结尾处引用与文章中心意思相关的名人名言、诗句或故事,以加深读者对文章的理解和感受。例如:“正如托尔斯泰所说:‘给予的温暖,比接收到更加甜蜜。’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让我们一起分享这份温暖。”

作文开头结尾的作用

1、开头的作用:引起读者兴趣:一个好的开头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使他们对文章产生兴趣,想要继续阅读下去。奠定文章基调:开头部分可以传达文章的整体基调,为后续内容定下正确的氛围和情感基调。

2、引出主题:开头部分通常会为整篇文章的主题做铺垫,为后续内容的展开打下基础。交代背景:开头部分可以交代文章所涉及的背景信息,为读者提供必要的背景知识。

3、结尾的作用:总结文章内容:结尾部分能够对文章内容进行总结,帮助读者回顾文章的重点和核心观点。强调文章主题:结尾部分通常会再次强调文章的主题,使读者对文章的中心思想有更深刻的理解。

4、引发读者思考:结尾部分可以提出问题或引起读者思考,促使读者对文章内容进行反思和探讨。增强文章感染力:一个好的结尾能够增强文章的艺术效果和感染力,使读者对文章产生更深刻的印象。

网络上抄的,看看能不能用

法治能否消除腐败~~~详解~~~敬请赐教~~~

一:破题

法治:依法治理,依法治国,是一种过程中对结果实施作用的行为方式,其并不能代表产生的结果本身。

消除:消灭,除去,使之消除为零。

腐败: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二:底线

法治本身是一种通过强制方式去制裁已经产生的腐败行为的手段,其本质决定其只能遏制和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

三:论点

(1)腐败包括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

(2)从总体上看,法治只能遏制腐败的再发生,通过对腐败行为的制裁,起到一个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存在,所以腐败就没有可能被消除。

(3)从局部上看,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

四:设置盘问

(1)法治是否是依法治理制裁腐败事件?

(2)消除腐败是否应该使腐败事件不再发生?

(3)对方辩友一开始说法治是在腐败事件发生后起作用,然后又说消除腐败是不让腐败事件发生,这两者是否已经矛盾呢?那么我再想请问对方辩友,法治是如何在腐败心理上消除腐败的?

(4)那么对方辩友是否想告诉我们法治是靠着吓唬人来消除腐败的咯?

(5)我最后想请问对方辩友,腐败是不是道德上的恶的表现?如果是,请对方辩友给我们具体论证法治是如何消除一种人性的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