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二杠警察是什么职位-警察是什么职位

警察是一个执法机构,其成员负责保护社会秩序、预防犯法和保护公民权利。警察通常持有警徽和枪枝,并接受专门的训练和教育来履行他们的职责。警察可以在不同的职位上工作,包括巡查员、侦探、交通警察、特殊警务人员等。

正科级警察是什么职位

警察正科级是是行政级别,分为两类,现职正科和非现职正科,也就是说一部分是担任实际职务的,一部分是正科级别的工作人员没有领导职务。

现职正科可以是县级公安局长,地级市派出所所长,直辖市副大队长、派出所副所长。

中国大陆警方按照警衔来划分,分成5等13级。

1、总警监,全国就3人,统领全国公安、武警工作。

2、副总警监,是公安部副部长们。

3、一级警监:公安部、司法部正局级,省厅、局厅级,一般为省级警察的1号领导,统领全省公安工作。

4、二级警监:公安部、司法部副局级,省厅、局副厅级 ,一般为省级警察的副职领导,协助公安厅长的工作,分管相关警察业务工作。

5、三级警监:省厅、局单位正处,地市局局长,统领一个地区的公安工作。

6、一级警督:省厅、局副处、正科,地市局副局,大部分的中小地市公安一把手都是这个警衔。

7、二级警督:省厅、局正科、副科,地市局处级,一般为公安的中层领导,以上警衔的警察一般都是领导警察的“官”。

8、三级警督:省厅正科级以下,地市局处级以下,一般民警有的靠年限,最高也能到这个警衔。

9、警司,_各级别科员,一般警察,大部分的基层民警是这些人。承担着比如接待报案人员,拘留嫌疑人,通知家属认尸,陪同认尸,举证调查,以及问讯等等。而领导一般不直接干这些业务。所以,中国大陆警察的中坚力量是这部分人。

10、警员:刚刚进入警察队伍的年轻人,以及在警察学校上学的学员 。

法律依据

《警衔条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警衔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衽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公安警察的职位分类:

1、综合管理类:

是指履行政工、文秘、审计、财务装备、科技管理、信访、后勤保障等职能的岗位。纪检监察、党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等机构参照综合管理岗位进行管理。

2、执法勤务类:

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岗位。

3、警务技术类:

(1)是指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通技术等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

(2)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3)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公安警察的职务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