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基金什么算收入-防洪基金什么算

防洪基金是一种为了预防和应对洪水灾害而设立的专项基金,其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投入、企业和个人捐款和社会捐赠等。防洪基金用于建设和保护防洪工程设施,提高防洪能力,减少洪水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一般来讲,防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需要严格遵照相干法律法规,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防洪保安基金怎么算?

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零售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批发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0.5‰征收。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中营业收入的1‰征收

防洪保安费的征收范围一般包括:

(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事业单位等;

(二)银行、保险及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登记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城乡信用社、典当、拍卖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取得、使用下列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下同)的单位,基金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四)城乡个体工商户;

(五)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干部、职工(含各行业从业人员);

(六)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这项政府性基金开征的目的是增加水利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一般对外资企业没有特别的优惠。

(一)银行(含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利息或保费收入,按0.6‰计征,其他收入,按1‰计征;

(二)本条第一项以外的企业,按经营收入的1‰计征;

(三)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按每户每年50元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