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合同编制人员-什么叫合同编制

“合同编制”是指将合同中的条款、条件、责任等各项内容组织成一份完全、规范的文件,以便于双方实行合同义务。它通常包括合同的标题、双方的名称和地址、合同的目的和范围、价格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为了确保合同的法律效率,还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查、校订和签署。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有什么区别

编制: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这就的看单位效益了。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外包较高。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的主要区别是:

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得工作。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协助执法;而编制工则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合同工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才能根据自己交的养老保险的数额获得退休工资;而编制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工资较高,编制工也不需要交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级别获得退休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是包括招聘方式不同、工作权限不同、福利待遇不同、工作晋升不同。具体如下:

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得工作。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协助执法;而编制工则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福利待遇不同:事业编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自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有缺项。

4、工作晋升不同:事业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合同制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劳动合同维持用工状态的一种用工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平等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双方自愿也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制度为临时招聘,不占用该机构。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综上所述,合同制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合同,而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