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双选是什么意思-军转双考是什么

“军转双考”是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的简称。即转业干部在选择到地方工作前,需要参加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转业考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面试考核两个阶段的提拔。转业干部的安置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份。笔试主要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政策理论知识测试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适应部队改革发展的能力等方面。
宁波市直单位和市三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采取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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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以来,团以下干部(含技术干部),采取考试考核办法(简称双考)安置转业干部,“双考”安置办法的基本做法
(一)确定指标。指标分为行政、事业、企业,并按正团指标、副团指标、营以下干部(含技术干部)指标三个档次。
(二)报名条件。符合进市三区安置条件的团级及其以下军转干部,可报名参加“双考”。
荣立战时三等功或平时二等功奖励的军转干部可免考,具体根据本人志愿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置。如本人要求,也可参加“双考”办法安置。
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7级以上军转干部可免考,如本人要求,也可参加“双考”办法安置。
医护类军转干部如自愿进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安置的,可以免考,具体单位由市卫生局分配。
高中及中专以下学历者只能报考事业和企业单位。
因主观原因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行政类单位,其中因主观原因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下处分(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泄露国家机密等除外)满5年,可以报考各类单位。
(三)考核计分。根据转业干部档案记载,按照军龄、职务、任职时间、学历、立功奖励、艰苦地区或艰苦岗位工作时间、参战等情况予以计分;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去年安置未报到的予以扣分。
(四)综合知识笔试。笔试范围由组织人事部门在考试前1个月印发有关复习资料通知军转干部。
(五)单位面试。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该单位行政指标同档接收安置人数,需进行面试。
(六)总分计算办法。报考行政和事业类单位的总分计分办法为:
团级军转干部第一志愿按考核分、笔试分、面试分5:2.5:2.5比例计入总分;其他志愿按考核分、笔试分5:5的比例计入总分。
营以下干部第一志愿按考核分、笔试分、面试分4:3:3比例计入总分;其他志愿按考核分、笔试分4:6比例计入总分。
报考企业类单位的总分计分办法为:
团级干部按考核分、笔试分5:5比例计入总分;
营以下干部按考核分、笔试分4:6比例计入总分。
(七)录用办法。根据“双考”成绩,按个人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填志愿均未录取的军转干部,按报考企业类单位总分计算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在剩余的同档企事业单位指标中挑选安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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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目前实行“双考排序、公开选岗”与“人岗相适”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接收单位的性质,将全市接收单位分为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四大类。每一类中分七个职务级别,即:正团职、副团职、技术6/7级、技术8级、技术9级、营职(含相应技术级)、连排职(含相应技术级)。根据转业干部各职务级别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安置计划进行分解,每一类别、每一职务级别分别编制安置计划。
双考排序
将转业干部的部队考核分、地方考试成绩分,分别乘以权重比例,得出双考总成绩,按七个职务级别各自排序。
团以上(包括正团、副团、相应技术级)干部考核、考试的权重比例为6:4,营以下(包括营职、连排职、相应技术级)干部考核、考试的权重比例为5:5。考核分与考试分各乘以权重比例得出的分数相加,即为“双考”总成绩分数。
1、军转安置考试
青岛市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军转安置,考试形式和范围以山东省军转办通知为准。山东省军转安置考试,团职干部与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实行分卷考试。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培训班。
转业干部根据市军转办的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按期领取准考证,携带军官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要求报名者,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转业干部对考试分数有疑义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交给所在部队干部部门,由部队干部部门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到地方军转安置部门申请复核。地方军转安置部门将按照省军转办及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规定答复转业干部。
2、军转安置考核
部队考核是对转业干部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业绩资历等进行量化打分,主要包括服役年限(军龄)、职务级别、团职领导职务任职年限、地方高校毕业生直接入伍前学历;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潜水、核专业工作年限;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由部队组织授予的奖励、给予的处分等项目。
公开选岗
转业干部本人依据“双考”成绩,根据公布的安置计划,按职务级别由高效备考到低分现场选择接收单位。
不报名参加考试,不参加安置去向选择会,或者自动放弃选择单位的转业干部,由军转安置部门在当年度剩余安置计划内指令性分配单位。
1、公开选岗会程序
转业干部根据事先公布的双考成绩、安置计划、选岗会时间安排,携带军官证、准考证参加公开选岗会。
(1)点名。参加选岗会的转业干部在会场外点名,经核查军官证和准考证后,领取《转业干部选择单位登记表》,根据“双考”总成绩名次,排队进入会场,到候选区按次序就座。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任职时间、入伍时间、立功受奖赋分、入党时间决定选择顺序。
(2)资格审查。转业干部进入备选区等候时,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选择单位。转业干部依次到选择区选择单位。由本人填写《转业干部选择单位登记表》并交工作人员,同时在《转业干部安置选择单位确认表》上签字确认,选择完毕。
2、公开选岗会要求
(1)选择单位前转业干部不得离场,选择完毕后立即退场。
(2)选择单位时点名不到者,由后一名转业干部递补;迟到者依名次先后列半天最后选择;每半天结束时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每人选择单位时间限时3 分钟,自离开备选区即开始计时,多选、错选无效。
(4)转业干部限在空余计划内选择一个单位,违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本人自愿放弃选择,在《转业干部选择单位登记表》上填写“自愿放弃”并签字。
(5)放弃选择者,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其所在部队干部部门在《转业干部选择单位登记表》签字确认,由安置部门在剩余计划内指令性分配。
人岗相适
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市下达的安置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专业性强、亟需(紧缺)人才岗位提出需求计划。转业干部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结合接收安置单位需求条件,自愿参加双向选择。
1、双向选择会程序
中央、省驻青单位,市直部门、市辖区部分单位实行双向选择方式接收安置转业干部,即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参与双向选择市直部门、市辖区部分单位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提出接收条件。双选结果由参与双选的单位和转业干部双向确定。凡在青岛市内安置、报名并参加了当年度全省组织的安置考试的转业干部均可参加安置双向选择会。
(1)参加“双向选择”会的转业干部,务必提前填写《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双向选择会自荐表》,一个单位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现场提交市军转办,另一份向自己拟选择的单位投递。未向市军转办提交《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双向选择会自荐表》的转业干部,无参加双向选择资格。
(2)转业干部携带军官证、准考证及《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双向选择会自荐表》(包括其他自荐材料)参加“双向选择”会,向自己拟选择的单位投递自荐材料后,即可离场。
(3)在双向选择会上确定了接收单位的转业干部,将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军转办将于公开选岗会前通报转业干部所在部队,由部队通知转业干部本人,不再参加公开选岗会;在双向选择中未确定接收单位的转业干部,参加公开选岗会进行安置。
2、双向选择会要求
(1)进入本职级类别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选岗资格线的,可选择青岛市“双向选择”中的公务员岗位,也可以选择事业单位岗位。
(2)未进入本职级类别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选岗资格线的,只能选择青岛市“双向选择”中的事业单位岗位。
(3)转业干部向“双向选择”单位投递材料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岗位。
报道落户程序
转业干部携带干部行政介绍信、组织介绍信、人员供给介绍信,以及相关落户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道地点按下列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1.领取、填写预备役登记表、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交4张照片。
2.办理行政关系转接、落户手续;其中,落户手续办完后,需持结婚证、户口簿、落户介绍信等材料到派出所落户。
3.转业干部持军转办开具的行政介绍信、部队组织介绍信、人员供给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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