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的部委有哪些部门-撤消的部委有哪些

撤消的部委有: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卫生部、商业部、地质矿产部、物价局、劳动人事部、林业部、测绘局、建设委员会、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机械工业部、轻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兵器工业部、核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等。

那些消失的部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走过的64年历程中,机构改革的声音与步伐始终伴随,一些国家部委改头换面,一些部委几度沉浮,一些部委则彻底“消失”。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我们的政府机构配置正在逐步与市场经济接轨,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改革路径日渐清晰。

一、“存在时间很短”的部

林垦部 1949年10月设立。

1951年11月5日,改为林业部。

情报总署 1949年11月1日成立。

1952年8月7日撤销。

地方工业部 1954年11月成立。

1956年5月,地方工业部撤销。

重工业部 成立于1949年,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工业部,1956年撤销。

燃料工业部 1949年10月成立。

1955年7月30日,燃料工业部撤销。

水产部 1956年5月12日设立。

1970年5月,农业系统各部委合并,成立农林部,水产部撤销。

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 1981年3月,国务院设立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1982年5月,国务院决定由文化部主管对外文化工作。

内务部 1949年11月1日,设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发文,批准国务院精简机构方案,内务部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

二、8个“机械工业部”

伴随着新中国工业的成长,曾经有八个机械工业部存在于国务院的部门组成序列之中。这些或简称一机部、二机部、五机部、八机部,或改名为电子工业部、核工业部、航空工业部,尽管今天名称均已进入历史,但他们几代人的奉献精神却已深深烙入共和国工业发展的脊梁之上。

三、行业部门分分合合

在新中国国务院的部门组成之中,有一些行业部门分了又合,合了又分,充分见证了历史的发展。它们是: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轻工业部、地质部、邮电部。

四、那些消失的“委”

国家经委和国家经贸委

1956年5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经济委员会。

197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国家经济委员会撤销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

1978年3月恢复成立国家经济委员会,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不再设国家经济委员会,1993年3月重建并改名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3年3月10日,决定撤销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设立商务部,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

国家体改委 1982年3月8日,五届人大通过决定设立国家体改委。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撤销,改设为“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2003年3月,“体改办”撤销,其职能并入新成立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于1952年。在1998年3月的机构改革中,它被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3年3月,将原国务院体改办和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并入,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教委 1985年6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简称国家教委,1998年更名为教育部。

国家体委 1998年3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

国防科工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建立于1982年5月10日。

2008年3月15日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成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科委 1956年成立科学规划委员会和国家技术委员会。

1958年,两个委员会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家科委。

1998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

调整后部委 合并、调整或包含的原部委 新增下属机构 隶属关系调整 撤销部门 备注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部制不变)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财政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交通运输部 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 国家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考虑到我国铁路建设和管理的特殊性,保留铁道部。同时,要继续推进改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 不再保留建设部

卫生部 卫生部、药监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