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政审检查什么材料-国考政审检查什么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是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综合考核,其主要包括对报考者的政治审查、素质能力考察和工作经历考察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政治思想表现: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策理论水平;

2、 个人品德情况:考察考生的思想风格、遵纪遵法、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情况;

3、 工作经历和事迹:考察考生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工作年限等;

4、 学历和专业背景:考察考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和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不是符合;

5. 其他资历条件:考察考生是不是具有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其他相干条件。

政审主要是为了了解考生的政治面貌、品行和其能否胜任工作的要求。建议考生在准备面试前,认真查阅相干的规定和资料,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国考政审审什么怎么审

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法律依据

《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三章第十二条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或未满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期的,以及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报考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机要、涉密等重要职位的考察对象,凡是其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盗窃、赌博、诈骗、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近三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一年内曾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近二年内曾受记过处分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和误导组织的,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考察期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计、审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 。

法律依据

《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 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录用为公务员: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或未满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期的,以及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报考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机要、涉密等重要职位的考察对象,凡是其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宜录用为公务员。

(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盗窃、赌博、诈骗、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近三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一年内曾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近二年内曾受记过处分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和误导组织的,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考察期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计、审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应届生国考政审内容:

一、家庭出身(父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成分,有无海外关系、是什么样的海外关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有无受奖励或处分的情节、道德品质、缺点和不足、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政治历史情况;三、如是保密单位(公安、国防科研等)或政治条件要求高的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还要对旁系亲属、配偶、未婚对象(确立关系前应向组织汇报)进行政审。

公务员应届生政审一般是在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目前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政审的时候只是到学校查看档案,不需要提取档案。

看人事档案里面的材料中显示的与你的学位证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不会再查。

如果不相符,则会以档案为准,一般采取原件和网上审核同步进行,通过上网查看上学历记录和原件学历记录。编号、照片姓名、性别、毕业的大院校、业等均需要一一对应,方能通过审核。

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面试需要毕业证和学位证,面试之前需要审核。

面试前,由省直招考部门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职翻译职位按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以上就是,公务员应届生国考政审审什么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