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编制属于什么编制-社区编是什么编制

“社区编”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编制。它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情势和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社区治理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其成员由社区内的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编制包括委员人数、分工和委员会的设置等。通常情况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编制应当适应社区居民的人数和实际需要,以便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保障。同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编制也应斟酌到成员的能力和专长,确保委员会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社区工作者是什么编制

社区工作者属于企业编制,是合同制的。

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的选拔或公开招考程序,被各街道或社区的两委一站选用的人员。并在以社会基层社区为基本的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活跃在我国社区建设工作第一线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专门从事中国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为基层社会稳定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目前的社区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事业编制要比合同编制较为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社区公务员是什么编制

一、社区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区别是什么

1、社区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区别如下:

(1)社区工作者不是事业单位;

(2)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

(3)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要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需要经过人事部门公开招考的。

2、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二、社区工作者属于什么编制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公务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是公务员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社区公务员的编制与职责

社区公务员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一员,享有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和权益。他们的编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社区建设和管理需要确定,并纳入公务员统一管理。社区公务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社区管理: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维护社区秩序和稳定。

2.社区服务:提供各类便民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社区建设:参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社区发展。

二、社区公务员的选拔与任用

社区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通过公务员考试、招聘等方式进行选拔,选拔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选拔出的社区公务员需经过培训、考核等环节,确保其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三、社区公务员的职业发展

社区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包括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培训学习等方面。他们可以通过努力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获得更高的职务和职称,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同时,政府也会为社区公务员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综上所述:

社区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编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负责社区管理、服务、建设等各项工作,是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社区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他们享有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和权益,同时也有着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社区公务员的支持和关注,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规定: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