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卫生什么单位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什么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简称文化和旅游部)是主管全国文化旅游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由部长领导。文化和旅游部主要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发展战略、计划和政策;兼顾计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融会发展;组织指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发掘、研究和开发利用,管理全国性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统计和信息发布;指点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标准化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和指点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指点文化和旅游人材培养和引进;指点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换与合作等。

省直事业单位有哪些

省直事业单位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

一、教育类省直事业单位

教育类省直事业单位主要包括高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等。这些单位负责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国民素质。

二、科研类省直事业单位

科研类省直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类科研院所、实验室和研究中心。这些单位承担着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文化类省直事业单位

文化类省直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等。这些单位负责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

四、卫生类省直事业单位

卫生类省直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这些单位负责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五、体育类省直事业单位

体育类省直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体育馆、运动场、体育训练基地等。这些单位负责推广体育健身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推动体育事业发展。

综上所述:省直事业单位在各个领域内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了解省直事业单位的种类和职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状况。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规定: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