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什么什么会议用什么标点符号-召开什么什么会议

关键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履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该报告。同时,还审议并通过了一系列法律草案、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这次会议是一次重要的立法会议和人事任命会议,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国家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委应当及时召开什么会议

基层委员会一般召会开党委会、组织生活会。党委会一般两周举行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

1.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3.党委会一般应在会议前,将开会日期和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及列席人员,以便做好准备;

4.党委会除讨论干部问题外,一般可视情况邀请党员副校长、党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列席,也可指定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列席。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