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人员是什么情况-留置人员是什么

留置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履行刑事诉讼强迫措施过程当中,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特殊的强迫措施。留置人员有权取得法律支援和律师帮助,并应当依法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人员留置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作为一种介于行政警察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留置后一般有两种结果,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

首先,留置作为一项监察调查措施,是由监察法规定的,留置区别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也不同于以前纪委的调查措施。

其次,公职人员被留置后,可能会面临的处理结果有:

一是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留置对象一般都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调查结束后,一般也会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经法律程序由法院做出判决,这也是大部分留置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

二是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在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时候,可以随时采取解除措施。

什么叫留置人员?

留置人员指根据《监察法》的规定,依法实行留置强制措施的人。监察留置是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留置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综上所述,公务员一旦被留置,最轻处理是开除公职,有的涉嫌犯罪可能会被判刑。坦白从宽,公务员被留置后主动交代会得到组织的宽大处理。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法律依据:

《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