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有什么职务职称-科员有什么职务

根据不同的组织机构和行业,科员的职务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讲,科员是基层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履行部门内部的工作任务,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工作目标,并且负责管理平常事务。例如,在政府部门,科员可能负责处理市民咨询、文书工作等;在企业中,科员可能负责文件管理、行政接待等工作。科员的职务旨在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工作任务,增进工作效力和质量的提升。

科员是什么级别?

一、科员是什么级别?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科员是九至十四级。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科员仅仅比办事员高级。其上还有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司级正职、司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等级。

二、科员的职务是什么?

岗位与人对应,通常只能由一个人担任,一个或若干个岗位的共性体现就是职位,即职位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岗位组成。

科员是中国公务员职务的一种,属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规定:“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也就是说科员岗是指承担科员这一职务职责的而设置的某些特定岗位。

科员,一个科里不是领导的成员,在公务员制度与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为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科员其实就是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干部分为八种: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根据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科员分为:一级科员和二级科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职务。

在公务员制度与参照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为九至十四级。

科员其实就是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干部,分为四种: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原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原大专毕业定为科员二十六级,本科毕业定为科员二十五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原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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