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为什么清退文件-公文为什么清退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公文的清退主要是指已不需要使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文,由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烧毁或退还。公文的清退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过时的、失效的、需要作废的公文;二是错发的、遗漏的、重复的公文;三是触及密级变更的公文;四是内容与现行政策相抵牾的公文等。公文的清退必须严格遵照相干规定,不得擅自处理,不得泄漏文件的内容,以避免造成没必要要的损失。

清退工作的意义在于

法律分析:防止公务文书丢失,确保党和国家重要公文或机密公文的安全;防止无用信息的扩散,避免造成被动局面和不良影响;通过对文书清退分流,提高其运转速度。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