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指什么意思-免抵退税指什么

免抵退税是指出口企业自营或拜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并在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向海关申报出口退(免)税的税收管理制度。出口企业适用免抵退税政策时,应按规定将应退税额从其获得的出口收汇或外汇收入中扣除;未使用的出口退税款,应当及时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以便在以后年度抵扣使用。出口企业在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应先将本年及之前年度未抵扣完的免税、退税和抵扣额从销项税额中减除,再计算实际应纳增值税额。

免抵退税额是什么意思

免抵退税可以是指“免税、抵税并退税”。

免抵退税额的意思是应退税额或者免抵退制度下的可抵顶进项税额。如果企业当期既有出口又有内销,则首先以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不需抵扣,当计算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小于零,这时实际上不需要抵顶,所以当期应退还全部出口应退税额,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正;如果计算的国内销售应纳税额大于或等于零,则应纳税出口额将首先予以抵消。偏移结果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抵消后当期无需纳税,即抵消有余,但仍有退税金额未抵消,这时就将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退还企业。

这部分应退税款在金额上等于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即可抵扣金额与实际退税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期末没有免税额。在另一种情况下,抵消后,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即抵消额不足。这意味着退税金额已经完全抵消了应纳税金额,还有一笔未完成的税款。

如果最终免税额小于当前免税额,则当前退税额等于当前最终免税额,且当前免税额等于当前免税额减去当前退税额;如果当期期末免税额大于当期期末免税和退税额,则当期应付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免税金额,当期期末免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免税额确定。

减免税额的项目有哪些: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教育时,产生的一些费用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需要符合规定时间以及相关的条件,可以按照每个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产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了1.5万元的部分,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据实扣除,限额在8万元以内;

4、住房贷款利息。如果纳税人有住房贷款,那么每个月有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5、住房租金。居住不同的城市,住房租金定额扣除的金额是不同的;

6、赡养老人。在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独生子女每个月可以有2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那么就需要兄弟姐妹来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综上所述,免抵退税额是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出口免抵退税可以依照以下三点理解:

1、出口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法律依据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根据出口商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资料的不同情况,税务机关应当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报表种类、内容及印章是否齐全、准确。

(二)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是否一致。

(三)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凭证是否有效,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明细内容是否一致等。重点审核的凭证有: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是盖有海关验讫章,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原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商海关代码、出口日期、商品编号、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2. 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受托方企业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离岸价等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内容相匹配并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开票日期、数量、金额、税率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匹配。

4.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下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核销金额、出口商名称应当与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批准文号、离岸价、出口商名称匹配。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应与对应的发票一致;征税机关、国库(银行)印章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