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概念是什么意思啊-表见代理概念是什么

“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被代理人基于他人的行动或其表现的外观而产生的信赖,毛病地认为代理人有代理权。因此,在这类情况下,被代理人必须承当责任。

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情势,由于它的效果并不是取决于代理人的实际权限,而是取决于相对人对代理人的信任和认知。如果相对人在没有公道理由的情况下信任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则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责任由被代理人承当,这是由于在法律上,只有被代理人材是享有代理权的人。虽然代理人可能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代理人的特点,但这其实不足以证明他实际上具有代理权。因此,被代理人应对相对人的行动负责。

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情势的代理关系,它触及到被代理人的责任问题。在这类情况下,被代理人必须承当起相应的责任。

表见代理的概念

法律分析: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