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书包侵犯什么权利-搜查书包侵犯什么权

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搜寻他人书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财产权。隐私权是指公民有权保护其个人生活、工作和交往的信息免受不公道的调查和公然。财产权是指公民有权具有并使用自己的财产,包括财产权的物资情势和非物资情势,如金钱、实物、知识等。如果未经许可进行搜寻,可能会对这些权利造成侵害。因此,在搜索他人物品时,必须遵照法律程序,并取得被搜索者的同意或法院的授权。

搜书包侵犯学生什么权利

老师搜学生的书包或者搜身,涉嫌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力。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老师搜查学生,没有破坏学生财产,不涉及侵害学生财产权。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法律保护。老师虽然享有教育和管理学生的权利,但并不享有法律规定的搜查权。另外说的是,老师指使学生互相搜查,也是对学生人身权利的漠视和侵犯,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算啊当然算了,这是侵犯隐私权,重点在于学校未经学生同意,并且搜查的学生的书包,书包属于学生的私人物品私人领域,书包内包含学生的隐私,擅自搜查就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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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