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的时间是-西藏什么时候自治

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大会通过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准备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准备委员会。

9月2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西藏自治区。

1975年12月25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布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1984年5月23日,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通过决议: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在全国统一领导下,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此,西藏正式成为我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成立的先后顺序?

1、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1955年10月1日;

3、宁夏回族自治区:1949年9月23日解放,1954年撤消宁夏省,1958年10月25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4、广西壮族自治区:1949年12月11日解放,1950年2月8日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5、西藏自治区:1951年5月23日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扩展资料

1、自治区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自治区的设置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巩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3、截止到2013年,中国共计有5个自治区。这种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事务。

4、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被称之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民族团结的基石。

参考资料:

自治区-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