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检机构由什么指定单位-复检机构由什么指定
复检机构的指定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相干法律法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一般来讲,复检机构应当是由有资质、有能力进行复检的专业机构或人员来指定。在某些情况下,复检机构也能够由原检测机构指定。但不管哪一种情况,都必须符合相干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的由什么进行复检
法律分析: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的,由什么单位进行复检
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
一、复检申请
(一)复检申请提出时限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的监督抽检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二)应当提交材料
1.复检申请书。复检申请书内容应当包含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的时间、不合格产品名称、抽样单编号、检验报告编号、不合格项目。
2.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如使用)。
(三)告知承诺事项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2.复检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书面承诺已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具备提出复检申请的主体资格。
(四)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检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异议申请
(一)异议申请提出时限
1.对抽样过程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抽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对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交材料
1.异议申请书。
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当包含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的时间、不合格产品名称、抽样单编号、检验报告编号、不合格项目。
2.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如使用)。
3.与异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告知承诺事项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2.异议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书面承诺已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具备提出异议申请的主体资格。
(四)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 异议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法律分析: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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