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钻探标准-地质钻探参照什么定额
地质钻探是一项重要的地质科学研究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其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都需要遵照一定的定额标准。以下是地质钻探中经常使用的几种定额类型:
1、 地质钻探工程定额:包括地质调查、钻孔施工、成井施工等各项作业的定额。
2、 钻机装备定额:包括各种钻机的购置、安装、使用和保护等方面的定额。
3、 人力资源定额:包括地质勘探人员的技术水平、工种分工、劳动效力等方面的定额。
4、 物质消耗定额:包括钻探过程当中所需的物质(如钻杆、岩芯、泥浆等)的消耗量和相应的价格。
5. 质量控制定额:包括钻探过程当中的质量检验和测试指标,和相应的检测方法和装备。
地质钻探参照上述定额来制定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本钱预算、管理钻探活动等。同时,这些定额也需要根据实际工程条件进行适当的调剂和修订。
矿产勘查预算价格标准
目前,我国商业性地质勘查尚没有统一的定额预算标准。由于工作手段和方法与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基本相同,商业性地质勘查前期的工作预算均参照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的预算标准。
2007年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正式颁布了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制定的《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该标准对2000年初颁发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在保持预算标准体系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预算标准水平比暂行标准平均提高24%。
该预算标准由地质调查工程手段(甲类)预算标准、地区调整系数以及地质调查综合研究与科学研究(乙类)预算标准3个部分组成。地质调查工程手段预算标准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遥感地质、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坑探、浅井、槽探)、岩矿试验、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等9项内容。考虑到野外地质调查存在施工期、工资水平、运输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对项目经费影响较大,继续保留了地质调查预算地区调整系数,并编制了地区调整系数图,与预算标准一并配套使用。
提示:由于该预算标准主要针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制定,在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预算中应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职工福利和利税等因素后作适当调整。
出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8.5.5条第4点,嵌岩灌注桩桩端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应无软弱夹层,为了探明桩端以下三倍桩径范围内的地质情况,就得用超前钻。
主要是针对岩溶地区基桩,在成桩之前采用钻探方法查其桩底基岩情况,基本上是一桩一孔、大桩多孔。一般是在桩设计图出来之后,挖桩到位,倒砼之前进行。一般地层可以选点进行勘察,岩溶地区最好每桩勘察。
扩展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进行修订而成。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07—2002,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参考资料: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大数据处理内容。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原文链接:https://edu.h3e.cn/edu/121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