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署名是什么意思-发文机关署名是什么

"发文机关署名"是指在公文、信函等文件中表明发出该文件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通常位于文件的右下角或左下角,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份之一,可以用来确认文件的来源和责任人。

公文写作时,最后的署名,何时用政府,何时用政府办公厅?

在公文写作中,最后的署名通常取决于发文机关的级别和具体情境。一般来说,以下情况适用于政府署名:

1. 政府级别较高,需要表达政府的整体形象和权威,例如国务院、省政府等高级别政府机构发布的政策文件、法规、命令等。

以下情况适用于政府办公厅署名:

1. 政府办公厅作为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通常负责协调、安排、传达等工作,因此当需要强调办公厅的协调职能时,可以使用政府办公厅的署名,例如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某项工作推进的文件。

总之,在公文写作中,要根据发文机关的级别和具体情境来选择适当的署名。如果不确定应该使用哪种署名方式,可以参考相关规定或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的意见。